(上接A01版)“采取靶向治疗的方式严惩重处,将是今年乱象整治主基调。今年监管部门将把现场检查作为整治的重要抓手,着力聚焦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风险、重点环节,采用‘双随机’机制确定检查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上述监管人士表示。
四大风险不可忽视
尽管监管高压态势不改,仍有少数问题公司“越界”。
目前,我国保险业需警惕四大风险:一是部分公司出现较大流动性压力。部分人身险公司在业务结构调整期保费流入下降,退保金大幅增长,满期给付总量处于高位,现金流出压力持续上升。部分公司过去高度依赖中短存续期业务,资产负债错配严重,现金流面临严峻考验。此外,部分过去经营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公司业务存量余额较大,考虑到几家公司将面临较为集中的满期给付压力,流动性风险加剧。
二是利率市场波动对保险公司资产端与负债端均有较大影响。一方面利率市场波动加剧,保险公司配置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难度增加。同时,当未来利率进入下行通道时,保险资金将面临较大的再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市场竞争激烈使得保单成本始终处于高位。保单高成本的压力传导到资产端,倒逼部分保险公司提升资产端风险偏好,增加权益资产、低信用等级债券等的投资,加大了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三是保险资金投资债券面临的信用风险增加。当前,债券市场主体评级下调与违约事件增加,风险企业性质、违约券种范围不断扩大,信用风险需持续关注;随着保险资金投资非标资产占比提升,信用风险敞口有所扩大。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攀升带来保险资金投资信托、债权计划等非标产品潜在信用风险提升。另一方面,部分非标产品蕴含违约风险,投资相对稳健的保险债权计划的信用风险也值得关注。
四是公司治理及规范经营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公司治理薄弱,部分公司股东股权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公司治理有效性不足,关联交易风险突出,内部管控机制缺失。
“展望未来,保险行业在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领域仍然任重而道远。从今年的数据统计来看,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整体有所提高,但行业风险管理能力仍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大量小型公司和新成立公司,还有很多风险管理的空白领域。”监管人士指出。
太平洋寿险董事长徐敬惠建议,一是加强公司治理分类监管,充分体现“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对于评级高、风险小的公司可适当减少现场检查频率,支持鼓励创新发展;对评级低、风险大的公司可增加现场检查频率、广度和深度。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刚性约束。重点对股权集中的非上市险企实施“双披露”,对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等信息加强披露,同时,监管机构及时向社会披露险企监管评价信息。通过提高信披透明度强化公司治理外部监督,提升社会对行业的信任感。
大地保险相关人士指出,公司治理既要有效防控风险,又要促进内部协同,对于股权问题,建议选择符合监管要求并具有协同价值的股东。探索股东多元化,选择战略思路相似、业务协同紧密的股东,有利于构建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于关联交易问题,要坚决杜绝违规的关联交易,同时也要避免“一刀切”,鼓励符合监管要求的市场化协同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