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三方面激发企业发展潜力切中国企改革要害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孟珂 2017-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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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均占市属经营性国企总量的99%。其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比例分别为:总户数68.5%、资产总额86.4%、营业收入88.9%、净利润93.4%。”昨日,上海市国资委主任金兴明在上海市召开的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布会上表示,混合所有制企业已成为上海国有企业中最有活力、最有实力、最有发展潜力的部分。

据了解,为促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上海市出台了90个与“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相配套的实施意见或操作指引,修改10项制度规定,清理废止93件规范性文件。此外,上海市以“制度+科技”为抓手,建立全面预算、资金管理、内控建设、风险管理和信息化“五位一体”的管控体系,防风险保底线。

展望未来,金兴明表示,下一步要持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重点完善三个方面机制:一是开放性市场化合作机制,上海将以市政府与国务院国资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加快地方国企与央企,以及系统企业之间的战略重组。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大国资收益对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三是社会创新服务机制,上海以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为重点,打造创新创业、城市更新平台,聚焦产业功能、生态功能、制度创新功能,形成大企业引领支撑、小企业活力迸发,要素完备、开放联动的创新驱动发展的格局。

“上海从三个方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切中了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要害。”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黄志龙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首先是完善开放性市场化合作机制,这是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合,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国有企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其次是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其实国有企业的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成果并不缺乏,缺的是科技成果的转化激励机制,如何进一步挖掘国有企业内部的创新能力,重在激励机制的构建。最后是社会创新服务机制,这是强调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必须体现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如何构建社会创新服务机制,是地方国企国资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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