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2019年6月底前所有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虽然我们不能说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为了征收房地产税为目的,但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逐渐建立完善和全面铺开,其庞大的不动产信息客观上已经成为开征房地产税的基础性建设。”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可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全国信息数据联网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房地产税离我们越来越近。
据记者了解,近日多个省份发布了推进不动产登记方案。例如,8月17日,河北省发布的《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房屋交易、税费收缴、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分批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相互对接,确保相关业务办理的连续、安全、便捷。税务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时,可直接调用土地、房屋登记共享信息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并留存纳税人确认的调用信息记录。
8月10日,山东省发布的《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确保个人财产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将涉及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相关结果信息实时提供给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要即时将税款征收的审核材料和相关数据信息共享给税务部门,确保税务部门落实税收政策、核收税款。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和税务部门要将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和完税信息实时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满足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鼓励国土资源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建立网络连接,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等业务时,直接通过网络获取符合规划和验收等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互联网+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进,是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措施之一,通过信息管理建设,将会提升政府工作服务效率。
张依群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本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产权的一种确认方式,也是对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可以明确产权持有人对拥有财产的合法性,为产权持有人开展产权交易、解决产权纠纷冲突、明确产权归属提供最全面、最规范、最有公信力的证明。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逐步建立,一方面可以给政府加强不动产管理提供第一手全面准确信息资料,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加快建立房地产税征管制度的建设,对开征房地产税提供有力的数据信息支撑。
张依群表示,当然,开征房地产税还需要完成法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完善、表决通过等立法程序,而房地产税的立法好比水龙头,而不动产登记就好比铺设的水管,当不动产登记这个水管铺好,只需要扭动立法这个龙头,房地产税就完全具有了开征的条件。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所形成的大量信息,也可以有效减少房地产税开征成本,避免税收流失和税收负担不公开问题,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效率质量的全面提高。
“是否借助不动产统一登记联网,为房地产税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持,进而提升房地产税征收的效率值得研究。”刘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