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昌能:IPO常态化取得积极成效 年内审核未通过率约为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2017-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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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昌能:IPO常态化取得积极成效

年内审核未通过率约为29%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宣昌能日前表示,2016年以来,证监会优化股票发行审核流程,不断提高审核效率,实现新股发行常态化,取得了积极成效。预计到年底,IPO在审企业将主要为2017年新受理企业,存量企业的排队时间结构相比以前也将大为改善。同时,证监会还严把审核质量关,今年以来截至10月底,IPO审核未通过率(包括终止审查和被否决)约为29%。

宣昌能同时透露,证监会将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继续研究完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年限与上市后锁定期的反向挂钩机制,引导并促进具有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的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风险投资和互联网产业发展论坛日前举行,宣昌能是在论坛上发言时作出上述表示的。他发言的主题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促进社会资本形成”。

宣昌能表示,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建设资本市场指明了方向,也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迈入了新时代。中国证监会将深刻理解建设新时代资本市场的新要求,把握新机遇、担起新责任,努力实现新作为。

他说,2016年以来,证监会优化股票发行审核流程,畅通创投行业投资和退出渠道,同时严把审核质量关,不断提高审核效率,实现了新股发行常态化,取得了积极成效。

首先,2017年已审结企业数量达历史最好水平。截至10月底,2017年共审结IPO企业503家,其中核准发行359家,预计全年审结企业数量将大大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水平。核准发行企业数量也将超过2010年347家的历史最高水平。IPO家数和融资规模均居同期全球前列。

其次,IPO审核工作节奏有序,在审企业家数减少。IPO在审企业数量已由历史最高点的2016年6月底的895家, 下降到当前500家左右的水平,其中大多数(约300多家)为2017年新受理企业。预计到2017年底,IPO在审企业将主要为2017年新受理企业,存量企业的排队时间结构相比以前大为改善,成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

再者,IPO审核周期大幅缩短,市场预期明确。今年以来,IPO企业从申请受理到完成上市的平均审核周期为1年3个月左右,较之前需3年以上的审核周期大幅缩短。

宣昌能表示,坚持新股发行常态化,也为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提供了便利、畅通的退出渠道,极大推动了创投行业的迅速发展,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流向创新创业活动,为更多初创企业提供了成长和发展的机遇,形成了资本市场与创业投资活动的良性循环。

在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的同时,证监会还着力推动IPO企业现场检查常态化。

宣昌能说,2016年四季度以来,证监会已先后完成对两批次、47家IPO企业的现场检查,先后向证监会稽查部门移送4家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对5家企业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今年9月下旬以来,又开展了23家IPO企业的现场检查,目前已在陆续处理过程当中。严格的现场检查有效督促了中介机构履职尽责,提升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防止“带病申报”和“病从口入”。

在此基础上,结合发审委换届履职,证监会延续和加强了从严监管要求,严把资本市场入门关。2017年以来截至10月底,IPO审核未通过率(包括终止审查和被否决)约为29%。“通过终止和否决一批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我们净化了市场环境,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为符合发行条件、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优秀企业上市融资提供了更多市场配置空间。”宣昌能表示。

他还提到,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引导资金投向创新企业,是资本市场支持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历史使命。

权威统计显示,近两年的新增上市公司呈现出了与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度契合的鲜明特点。2016年至今年10月底,新上市的605家上市公司中有高新技术企业495家,占比达到82%。这些企业研发投入大,技术领先,很多属于细分行业龙头企业,依靠创新发展实现内生增长,为提供经济发展新动能作出了重要贡献。

宣昌能还在发言中介绍了证监会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优化再融资品种结构,规范创业投资基金运作、优化投资退出安排,以及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切实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工作。

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10月底,共有584家上市公司完成再融资,融资规模1.5万亿元。同期共发生并购重组交易4550单,交易金额3.8万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完成5251次定向发行,融资额2461亿元。

截至10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16万家,已备案私募基金6.32万只,管理基金规模10.77万亿元。

宣昌能说,近年来,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拓宽了创业创新企业及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是推动创业创新的重要资本力量,中国证监会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给予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比如,在IPO审核过程中,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对于非第一大股东但位列合计持股51%以内股东范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不再要求其所持股份锁定36个月,而是锁定一年。

他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继续研究完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年限与上市后锁定期的反向挂钩机制,引导并促进具有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的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宣昌能说,与1500余万家中小微企业、30余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总体规模相比,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市场的包容度和覆盖面也不够,风险投资体系尚不健全,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突出,资本市场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短板。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效能,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努力开创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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