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又出新政策。即日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将聚焦主要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核心要素,增加中介机构核查要求的弹性,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预估值或拟定价,不再要求披露权属瑕疵、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等内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证监会近日修订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下称《准则26号》),该准则明确了上述内容。
常德鹏表示,修订发布《准则26号》是为了进一步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落实股票停复牌制度改革,减少简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预案披露要求。
具体而言,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聚焦主要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核心要素的披露,不再要求披露交易对方业务发展状况、主要财务指标和下属企业名目;对海外并购、招拍挂等交易允许简化或暂缓披露相关情况。二是增加了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弹性,允许中介机构结合尽职调查的实际进展披露核查意见。三是在已明确交易标的的前提下,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预估值或拟定价,便于交易各方更充分地谈判博弈。四是在充分披露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不再要求披露权属瑕疵、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对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预计影响,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情况。
常德鹏说,证监会将持续完善停复牌制度及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并购重组全流程监管,严格内幕交易综合防控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