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个税抵扣细则有望年底前出台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包兴安 2018-12-06 1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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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新个税法正式实施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专家预计,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将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公布。

据记者了解,贯彻落实好新个人所得税法,需要包括户籍、子女学籍证明、婚姻登记、住房租赁、商业贷款、医疗费用等28项数据信息予以支撑,目前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各项软硬件和数据已基本准备就绪,为个税改革正式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此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安排,明年1月1日起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实施。

“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将于今年年底前公布。”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其对全社会减税都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减税力度最大,获得感最强。

根据新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普华永道中国个人所得税服务合伙人杨治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在实施初期,“简便易行”的特点尤其突出。

“除了大病医疗采用限额内据实扣除方式,其他各项均按照标准定额进行扣除,且大病医疗需由纳税人通过年度汇算清缴自行进行扣除。”普华永道中国个人所得税服务合伙人朱锦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意味着大多数工薪族通过月度雇主预扣缴即可按月进行扣除。此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等项目,可以由相关纳税人约定项目扣除方,大部分项目的扣除方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由于相关纳税人收入水平及适用税率的不同,扣除方的选择也可能带来不同的税收影响。

杨治中认为,对于凭证的要求并不高且仅需留存备查,同时要求扣缴义务人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扣缴申报,体现了尽量减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负担的考量。但这也是对纳税人诚信的考验,税务机关也将通过比例抽查、跨部门信息分享共通以及利用纳税人信用记录和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张依群表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受益群体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当中,因此受益的最大的也是民企和在民企的就业职工。一是可以大大减轻民企和民企职工的税收负担,增加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二是可以改善企业职工家庭生活,增加对教育、住房、医疗等基本保障方面的投入,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三是增加小微企业的经营收益和生产生活自信,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和再创造能力。小微企业作为民营企业最具典型意义的代表,好比社会的细胞,如果小微企业活了,那么整个社会也就焕发了勃勃生机。可以说,个税改革不仅利在现在,更是利在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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