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1日晚间发布,近期,针对部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下称咨询机构)发生的不当营销和违规经营问题,证监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肃行业纪律,集中查处了一批个案。2018年,证监会共对58家咨询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对35家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的,已实施行政处罚或启动立案稽查程序。
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行业协会,继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加大检查执法和自律管理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咨询机构,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等手段,从严查处和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业务许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指出,咨询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夸大、误导性的营销宣传;不得承诺投资收益;不得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