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 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雪青 2019-01-26 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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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25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2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1宗天一世纪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1宗信披违规及限制期内买卖股票案。

其中,赵敏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借用其父亲赵某毅证券账户,违法持有、买卖股票,证监会对赵敏处以60万元罚款;朱益宇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借用其配偶许某媛证券账户,违法持有、买卖股票,证监会对朱益宇没收其违法所得543.71万元,并处以543.71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证监会还对天一世纪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作出处罚,责令天一世纪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方洁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在信披违规及限制期内买卖股票案中,周勇、赵平为夫妻关系,赵海月为周勇和赵平之女,三人利用证券账户买入“昌九生化”,构成一致行动人,赵海月等三人合计买入“昌九生化”股票的数量达到“昌九生化”总股本的5%(赵海月账户的交易触及5%比例线)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且存在限制期内交易“昌九生化”股票的违法行为。

因此,江西证监局对赵海月及周勇、赵平等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限制期买卖股票案作出处罚,对赵海月未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周勇、赵平、赵海月限制期内买卖股票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共计50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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