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由投服中心提起的“尔康制药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支持诉讼案”,已经正式被长沙中院受理。在本次诉讼中,投服中心坚持“追责到人”的原则,经投资者同意,将尔康制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帅放文列为第一被告,要求帅放文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018年6月15日,尔康制药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认定,2015至2016年间,尔康制药通过从全资子公司全额现款购入原料等方式,虚增2015年、2016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使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5年虚增部分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03%、披露净利润的2.62%;2016年虚增部分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61%、披露净利润的22.63%。
2017年5月9日,有媒体对尔康制药柬埔寨子公司18万吨药用木薯淀粉生产项目的实际盈利能力、尔康制药固定资产扩增及其已缴纳房产税与房建项目不匹配等情况提出疑问。之后尔康制药股票跌停,并自2017年5月10日开始进行临时停牌直至11月23日复牌。
2017年8月9日,尔康制药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正式立案调查。本次诉讼中,投服中心将2017年8月9日尔康制药公告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日作为本案的揭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