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三角一体化,主要是通过高层行政协商推动,撤除地方市场主体、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流障碍,充分开放。
根据中央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6月1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上海召开,长三角三省一市主要领导和国家发改委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以“聚焦高质量,聚力一体化”为主题,着重就做好规划对接、加强战略协同、深化专题合作、统一市场建设、创新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审议并原则同意《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和《长三角地区合作近期工作要点》。
值得一提的是,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定期会晤机制的设立,源自2003年3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建议,本次座谈会是2005年首次举行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以来的第14次会议。会议确定,2019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安徽省召开。
“要加强协同、抓好落实,上海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凝心聚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把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引向深入。”在6月1日下午举行的成果发布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如是说道。
“三省一市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商谈如何推进一体化,具体到很多方面,呈现出非常快的趋势。长三角一体化,主要是通过高层行政协商推动,撤除地方市场主体、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流障碍,充分开放。”南京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体化发展最新路线图
6月1日下午,2018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完成各项议程后,举行了成果发布会,李强代表与会各方向媒体记者通报了会议主要成果。
李强总结指出,这次会议取得了丰硕而务实的成果: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增强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以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完成为标志,进一步明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是以保障工作落实为重点,进一步构建更加务实有效的合作协调机制。
其中,三年行动计划覆盖12个合作专题,聚焦交通互联互通、能源互济互保、产业协同创新、信息网络高速泛在、环境整治联防联控、公共服务普惠便利、市场开放有序等7个重点领域,形成了一批项目化、可实施的工作任务。
“编制三年行动计划,统一规划,是第一步,确定整个地区未来的发展任务与目标,把长三角城市群规划落到实处。”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特聘教授徐长乐曾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有了统一规划之后,慢慢地就可以向各个主要领域延伸,以规划的落地实施作为主要开端,逐步在管理上形成有序格局,最终形成一个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互利共赢,这是值得期待的格局。”
而刚刚成立4个多月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下一步将重点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在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同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多方参与的原则,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参与合作。
“行动计划,重在行动。大家商定,对比较紧要又具备条件的事,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立即着手做,抓紧干起来。”李强强调。
为此,30多项重要合作事项清单纳入近期工作要点,确保能够落地。近期重点是推进“六个一批”:抓紧编制一批专项规划,启动实施一批专项行动,率先制定一批实施方案,推动落实一批重大项目,积极搭建一批合作平台,全力推进一批民生工程建设。
此外,随会议举行的签约仪式上,沪苏皖浙三省一市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共同签订了11个合作项目,涉基金、环保信用、基础设施、信息化、区域合作、商务等领域各1个、产业领域3个、民生服务领域2个。
长三角一体化进入快车道
今年以来,长三角一体化进入快车道,从多方面进行推进。
春节前夕,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落地上海,从三省一市抽调了15名工作人员,其中上海8人,浙江3人,江苏、安徽各2人。主要任务是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和今年的区域合作工作计划,着力协调解决省际合作重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路径研究,推动改革试点经验复制共享等。
“由三省一市人员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设立,虽说是三省一市新一轮合作机制建立进程中的一小步,但却应被看做是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迈出的一大步。”上海市发改委阮青副主任曾如此表示。
3月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上,李强在回答媒体关于“上海怎么谋划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率先发展”的提问时表示,要把成立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开好主要领导座谈会作为近期推进一体化工作的重点来抓,将聚集规划对接、战略协同、专题合作、市场统一、机制完善五方面着力推进。
此后,长三角一体化更是动作频频。
5月21日,江苏省苏州市与上海市嘉定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共同构建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23日,上海市青浦区与浙江省嘉兴市签订战略框架协议,上海的西大门和浙江的北大门嘉兴再度“联姻”。
此外,三省一市民政部门联手,推动异地养老政策“通关”;目前上海与浙江、江苏临近的三个地区正在开展城镇圈的规划编制工作;沪苏浙皖四地检察长举行座谈会,决定建立区域环境保护的司法协作机制;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在上海召开了长三角政法系统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座谈会,会上审议通过了《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总体方案》……
“我们应该要学习欧洲人务实的精神。长三角一体化要从具体的项目合作开始做起,避免在范围广泛的领域中进行抽象议论和长时间讨论,过去长三角一体化就存在这样的弊端。”刘志彪说道,“现在各方面的很多具体项目都开始推进一体化,经济总体上呈现一体化的总趋势,久而久之,久久为功,一体化就形成了。所以这一系列动作非常值得鼓励和赞扬,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总体在向前推进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由来已久。
200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以中央文件形式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指导。
2010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即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2014年,《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促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培育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极,到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在徐长乐看来,目前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总体在向前推进,产业问题、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文化认同等方面,都有很多一致性,有共同的基础。“国家层面的多轮规划下来,却没有任何的实施意见和细则,实际上长三角一体化实质性进展极慢,显然对于未来的发展很不利。三年行动计划就等于从统一规划开刀。接下来就看政府如何引导一体化不断向前。”
刘志彪认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还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努力:把企业作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选择合适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产业组织形式;在空间上以产业集群升级作为区域一体化的重要载体;政府要从注重产业政策转向注重竞争政策,统一有效的竞争规则可以避免政府对区域间贸易投资以及相应的生产要素流动的人为的政策限制;鼓励区域内企业的收购兼并动;发挥上海自由贸易区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