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易永英
昨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从即日起至8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出台《条例》意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刻转变政府职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国首次将改善优化营商环境以法律法规形式进行推动。”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说,是中央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释放经济发展活力、有效抵御经济下行风险所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是以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为基础对政府与市场边界进行理清、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规范的法律依据,为未来激发市场活力潜力、改善投资消费环境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发改委方面表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中形成了一批成熟经验,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系统固化。同时也有一些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举措,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无法进一步复制推广。制定《条例》,有利于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
比如《条例》第四章“政务服务”,主要围绕打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按照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诉求处理与监督评价三个方面,对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行政许可和备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审批服务便民化、规范审批中介服务、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政企沟通机制、诉求处理机制、政务服务监督、政务服务评价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发改委方面表示,制定《条例》也是破解当前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长期困扰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仍然突出,迫切需要通过法治化手段予以解决。
比如《条例》第三章关于“市场环境”,主要围绕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从便利生产经营,规范税费办理,公用事业、融资与人才服务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张依群认为,总体来看《条例》有四方面亮点:
一是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各级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责任,有利于统筹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是推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是发挥市场作用,而市场的核心是公平竞争,有利于国内统一市场形成和国内外市场有效衔接。
三是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政府必须在符合市场规则前提下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权利公正公平,规范政府行为,有利于倒逼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向更高端迈进。
四是强化保护产权,营商环境的基础是保护私人的财产、知识、经营等权利,核心是保护私人利益,明确产权归属,激发人的创新欲望和创造力,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创造力。
“《条例》的核心还在于还原市场本位和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张依群表示,关键在于要把政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规范约束政府行为,让政府的管理服务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