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程未达要求失补贴 车企再怒告客户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20-06-22 00: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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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卖了补贴却没能拿到,倍感苦闷的亚星与安凯一纸诉状将客户告上了法庭。

6月16日,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亚星客车”)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安凯 ”)分别发布了诉讼事项公告。公告显示,由于客户未按合同约定让车辆实现行驶里程,导致车辆未满足补贴申报要求而无法取得补贴,因此两家公司分别要求客户赔偿未能拿到的补贴。

其中,亚星客车起诉安徽融智天骏新能源汽车、舒城县万福客运、十堰市中沃万福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称在合同约定的两年期限内,这几家公司购入的150台车辆均未达到行驶3万公里的里程要求,而该里程要求是获得国家补贴的最低运营里程量。由于这些车辆未达到补贴标准,造成亚星客车至今无法申请国补资金。因此,亚星客车要求上述购买方赔偿这150台车辆的国补损失,共计4500万元。

*ST安凯则起诉了北京天马通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ST安凯旗下的北京安凯按双方的约定向天马通驰交付了全部车辆,但天马通驰未按约定将部分车辆投入运营,导致部分车辆不满足补贴申报要求而无法取得补贴。因此,*ST安凯要求客户赔偿补贴损失共计9200万元。

6月17日,经济观察网致电其中一家被告方——北京天马通驰询问诉讼事宜,一位接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天马通驰已聘请了相关律师,但对于事件走向,该工作人员则表示,在结果出来前暂时不对外做出回应。

3万公里的里程要求来源于工信部在2016年12月下发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按照该文件要求,非私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累计行驶里程要超过3万公里才能领取国家补贴,并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而该政策执行期也正好处于此次亚星汽车与*ST安凯分别跟客户签订合同期内。

该政策的制定是为了规避新能源汽车的骗补行为,但在政策出台之前的征求意见环节中,曾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受到实际情况限制,对于一些新能源客车而言,短时间内很难达到要求里程。

相关信息显示,在政策正式实施的第一年,2017年申请的23.06万辆新能源汽车中,有16.17万辆初审获得通过,通过率在70%左右,申请金额达到96亿元,审核通过的补贴金额仅为66.4亿元。没有审核通过的车辆大部分是因为这些运营车辆没有达到3万公里的累计行驶里程。

由于外界对于里程的争议颇多,该政策在2018年2月12日进行了一次调整,将3万公里运营里程要求调低至2万公里,同时,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启动预拨付机制,即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拨付部分资金,但若从注册登记日起两年内运营里程不满足2万公里的要求将不予补助,预拨付资金也将在清算时扣回。

但在2018年和2019年度补助资金预拨审核、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中,仍有车辆因为未能达到2万公里的运营里程,因此无法申请补贴。

同时,由于补贴每年只能申请和审核一次,企业所获补贴时间周期拖长,企业资金压力大。根据亚星客车与*ST安凯2019年度的财报数据显示,2019年亚星客车流动资产中被别人占用的、应当回收的资产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87.4%。

*ST安凯汽车被别人占用的、应当回收的资产也占企业流动资产的55.83%。为了减少资金压力,今年3月份,*ST安凯还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了50亿元的授信业务,同时在今年5月公开挂牌转让了其所持有的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不是亚星客车与*ST安凯首次因补贴问题状告客户了。今年5月13日,因行驶未达规定公里影响公司领国补,亚星客车曾向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讨要国补资金2100万元和资金占用费。而*ST安凯此次的诉讼公告则显示,在近一年内,其因补贴问题起诉客户的案件就达到了8起。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未最终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亚星客车与*ST安凯皆在诉讼公告中表示,“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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