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行托宾税

来源:英大金融 2016-04-26 12:57: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若实行托宾税,很有可能是为了维稳汇率,但托宾税的实施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立法困难及汇率市场的快速变化,都降低了托宾税实施的可能性。

文 | 唐杰

近期央行及外汇管理局多次表示研究推出托宾税。3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在外汇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个阶段我们将继续研发相关的工具,应该说托宾税也是我们工具箱正在研发的工具之一”。

而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在2014年1月就公开撰文提出,将深入研究托宾税、无息存款准备金、外汇交易手续费等价格调节手段,抑制短期投机套利资金流出入。

托宾税是个筐

托宾税由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托宾(James Tobin)于1972年在普林斯顿大学演讲时首次提出,理由是实体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调节速度存在很大差异,实体经济调节速度很慢,而国际金融市场的调节速度很快。

比如对于失衡的汇率,实体经济要通过进出口的变化进行调节,需要的时间可能要以月为单位,但是国际金融市场则通过资金的往来和货币的汇兑瞬间完成。为了协调二者之间的差异,托宾提出“往飞速运转的国际金融市场这一车轮中掷些沙子”,也就是通过提高短期资金流动成本来限制资本大规模流动、避免市场剧烈波动,借此缓解国际资金流动尤其是短期投机性资金流动规模急剧膨胀造成的汇率不稳定。

但托宾税征税对象不同,影响也大为不同。第一种选择是在外汇交易时收税,没有外汇交易则不收税,这是最为常见的选择。第二种选择是在资本出入境时收税,不出入境就不收税。第三种选择是对所有金融交易都收税,这把托宾税的范围做了大幅度的拓展,在这个方向下,还可以分为对于外国投资者的金融交易征税以及对于所有投资者的金融交易征税。其中对于所有投资者的金融交易征税涉及范围如此之广,实际已经不能用托宾税来形容了。第四种选择是对外国投资者从金融交易获得的收益征税,没有收益则不征税,这比在交易环节征税更加公平,但实施难度也更大。

所以在讨论托宾税时需要明确是哪一种托宾税,不能一概而论。中国可能采取的是第一种托宾税,范围较小。

替代措施多

对于狭义的托宾税,不同国家的出发点也不同。有的国家主要是为了限制短期资金进入,有的国家则主要是为了限制短期资金流出。前者一般发生在本币升值压力大的时候,后者一般发生在本币贬值压力大的时候。中国属于后者。

面对人民币贬值压力,中国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很多种。

首先是资本管制。在资本管制下,短期资金进出可能会被完全禁止。但是托宾税实际上给予了资金进出的自由,只是通过征税进行限制。可以说,托宾税是一种比资本管制更温柔的手段,所以易纲将其列入“价格调节手段”。

其次是动用外汇储备在外汇市场进行干预。这种方式当然比托宾税还温柔,但是它的成功需要两个条件:外汇储备充沛和本币贬值压力不大。两个条件有一个不满足,外汇市场干预就可能失败。中国的外汇储备虽然是世界第一,规模相对庞大,但和中国的金融资产总量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如果足够多的资金想要换汇,光靠外汇储备是守不住汇率的。这也是政府考虑采取托宾税的原因。

最后是增加汇率弹性,允许汇率贬值。这相当于让市场决定汇率水平,符合汇率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与以前存在的升值恐惧症类似,现在也存在贬值恐惧,将贬值的后果想象得过于严重。实际上,人民币汇率的波动程度相对其他货币并不大,其他货币的汇率每年10%~20%的波动也没有引发危机。

与汇率市场化相比,托宾税会让汇率波动的幅度小一点,但不是没有代价。托宾税的代价就是减少外汇交易和资金进出,影响本国金融市场对于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如果中国想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培育世界级金融中心,就要慎用托宾税。因为一旦实施托宾税,相关的交易可能会被转移到不征收托宾税的地方。美国对托宾税不屑一顾就很能说明问题。

实施可能性小

中国正式实施托宾税的可能性很小,因为面临以下困难。

第一是立法过程比较耗时。税收法定是原则,中国现行十八个税种中并无托宾税,一个新税种的开征需要一个漫长的立法过程。财税部门人士认为每个部门都可研究托宾税,但是税收职能在财税部门。据报道,财税部门并没有将托宾税列入任何研究计划。

第二是外汇市场变化很快,一段时间之后很可能就不再需要托宾税了。瑞穗证券亚洲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提出,从历史经验上看,加息对美元的影响最主要是在首次加息之前,首次加息之后美元反而有较大概率走弱。

第三是外汇市场会在托宾税实施之前作出反应,恶化局势。如果市场相信托宾税政策会被实施,那么资金就会提前出逃。本来实施托宾税是为了维稳汇率,但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在短期内加剧汇率贬值压力。

隐形托宾税或是中国可以考虑的一种方式。所谓隐形托宾税,就是不需要托宾税的立法过程和名字,但实际具有托宾税的效果。人民银行去年8月31日夜间发布《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规定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从10月15日起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为20%,冻结期一年,利率为零。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国家外汇局国际收支司原司长管涛指出,交存的外汇风险准备金其实就是所谓的“托宾税”。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