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针对企业兼并重组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提出了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企业的主体地位,强调了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加强市场化运作的重要性。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企业兼并重组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和方式,无疑也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尽可能地降低政府有形之手的干预和干扰。
这些年来,如何通过企业兼并重组改善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各级政府可谓非常重视。例如,前些年钢铁行业整合动作就很大,气势很猛,效率也很高,但是产生的效果却很差。政府着力推动的兼并重组,结果不仅没有对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产生积极作用,反而加剧了产能过剩,导致企业运行效率进一步下降。这里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给予了太多的干预,使兼并重组没有按照市场自身要求进行。
在市场经济下,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是经济有序运行、企业产生活力的关键。政府的有形之手只有在市场无法发挥作用或发挥作用效率不高的情况下才进行适当干预,而且要注意干预的方式和方法。
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无论是对市场还是企业,似乎一直都没有能够摆脱严父或慈母的习惯,要么“关心”得过于细致,要么“严厉”得过于无情,导致市场和企业始终无法成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市场没法按照经济规律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企业也无法按照自身需要决定自己的发展目标和方向。这种现象,并非只在国有企业身上才存在,而非公有制企业这些年也出现越来越多这方面的问题。市场被政府的有形之手掌控了,企业又怎么可能不被政府掌控呢?东星集团的兰世立为什么要在出狱以后还状告已经退休的武汉市政府领导,原科龙电器总经理顾雏军为何还能得到一些人的同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的有形之手伸得太长,伸得太没规矩了,有些人诚然是犯了错误甚至违法,但背后政府或官员行为失当的事却没有得到有力的追究。
据相关媒体报道,新加坡自21世纪初期开始,面对中小企业提升不快导致整体经济发展缓慢的情况,加大了中小企业的兼并重组力度。由于政府能够摆动正位置,既通过政策手段、经济手段等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并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社会安全网等方面的保障,弥补市场缺陷,又不干预市场和企业行为,不对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工作设置门槛、横加干涉,不用行政手段“拉郎配”,而是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使兼并重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应当说,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意见总体上是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强调了市场导向。但是意见的精神能否真正落实,还需要实践来检验。
首先,政府能否让有形之手短一些,让有形之手不要再张牙舞爪,是决定意见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如果政府死抓着手中的权不放,始终想当市场和企业的严父慈母,意见就很难得到有效实施。其中,不要用行政手段“拉郎配”是最关键的一条。企业航母是靠市场竞争闯出来的,而不是靠政府将小舢舨绑到一起的。
第二,要减少行政审批程序。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无法避免审批程序,但如果程序过于复杂,也会直接影响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性的。
第三,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前些年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不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保护主义过于严重,企业无法按照市场规则实施兼并重组,例如,钢铁行业几乎都是地区分割。所以,要优化兼并重组环境,打破地方保护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第四,减轻企业负担。兼并重组工作,有的是强强联合,有的是强弱联合,有的还是弱弱联合。如果是强强联合,兼并重组的难度和压力还小一点,其他类型的兼并重组必须依靠一定的政策支持。所以,能否在政策上给兼并重组工作开些绿灯也很重要,如税收政策、融资政策等。
总之,兼并重组是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十分重要的方面,必须通过环境的优化和改善促进兼并重组工作的全面启动和有效推进,而优化环境的关键之一是规范政府行为,真正地让市场对企业兼并重组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