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市场或成为盘活存量的“利器”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乔誌东 2015-01-16 03: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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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建部在对外公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加快发展租赁市场,支持房企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积极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金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并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这是长效机制下的重大创新,发展租赁意在深远。”银河证券的一份研报指出,目前政府出台的关于房地产的相关政策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是有序合理地解除此前出台的抑制政策;另一类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而住建部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可以归纳为长效机制类,将会在中长期影响行业的发展轨迹。《意见》以促进住房消费为出发点,大大扩充了房地产二级市场的覆盖范围,并让房地产行业盈利模式由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转变,有助于存货去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去年前11个月,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0171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2%,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0.0%。同时,11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为59795万平方米,比10月末增加155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加1046万平方米。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盘活存量住房,《意见》称,各地可以通过购买方式,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者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要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重,“补砖头”与“补人头”相结合。

“这条政策的提出,体现了政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朱光表示,一方面,收购存量商品房可以减少市场库存,有利于缓解目前楼市库存压力较大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增加公租房供应,并提供货币补贴,也有利于通过住房租赁市场解决住房困难人群的居住问题,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

不过,也有接受记者采访的部分专家认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必须靠其他措施激励开发商意愿。因融资成本普遍较高,所以开发商目前都是高举债周转模式,但目前住房租赁价格很低,开发商自持住宅做租赁,不仅沉淀了大量高成本的资金,而且定期的租金收入可能还抵不上举债融资要付的利息,所以开发商自持住宅做租赁恐怕意愿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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