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售假痛点再发作 品牌商打假叹“无能为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常亮 2015-01-29 05: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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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售假痛点再发作 品牌商打假叹“无能为力”

本报记者 常亮 上海报道

售假嫌疑,长久以来便是国内平台类电商不得不面对的“污点”。

1月28日,又一场针尖对麦芒的口水战将刚上市不久的阿里巴巴(NYSE:BABA)送到聚光灯下,这一次的对手则是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阿里的估值很高,海外投资者非常热情,但我一直有一个疑虑,那就是作为领头羊的阿里,在政策和法律上的红利还能吃多久。这一次官方来势汹汹,淘宝亦毫不示弱,海外投资者可能要因为这场争执而补上一课。”专注于海外市场的基金经理吴强表示。

值得玩味的是,阿里巴巴掌舵者马云对此也并不讳言,他曾公开表态称,“假货是阿里巴巴未来30年的最大挑战。”

早有准备仍中枪

在去年底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邵晓锋曾对外披露打假数据: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阿里上市前已将 9000万件侵犯知识产权的黑名单商品下架,阿里集团在消费者保障及打假方面的投入已经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也就是从今年年初开始,一则可能极大影响阿里业务的消息在很多淘宝店主之间流传:“1月31日起,所有的淘宝开店客户,必须以公司形式自己有实体店铺和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形式入驻,不在支持身份证即可开店。”

这则包含错别字,并且有明显语病的“通知”,一直未得到官方证实。但却引起一些淘宝小店主们的恐慌:难道真的要“一刀切”,是否“新老划断”?这则“通知”似乎要将灰色地带变得黑白分明。

“电商的竞争很残酷,比价也就是点几次鼠标,新开几个窗口的事情,而假货的最大优势也就在于价格,客观来讲,两者在某些情形下是有共同利益基础的。”国内销售额排名前列的某电商网站前老总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平台商在铁腕整治的同时,难免会伤及自身。”

随着电商行业竞争从自由竞争向寡头垄断迅速转化,仅仅靠自有资金扩充品类愈发不现实,建立平台拉拢商户入驻正在成为许多B2C类电商的选择。对于假货,来自阿里巴巴竞争对手的“狠话”同样并不少见。

亚马逊中国副总裁罗可仪在“2014第三方平台卖家大会”上就表示,“亚马逊对于第三方平台是不允许假货存在的,一旦发现有卖假货会立刻调查,如果一旦证实销售假货,会立即关闭该店铺。”

京东(nasdaq:jd)掌舵者刘强东则在2014年年会上透露:“假货水货,除了给平台提供扣点之外,给平台带来最大的利益和价值,是会购买你的广告,从水货假货商家上,平台可以赚取巨额的广告费。”

“永远把假货水货当做天敌,是我们的死敌,不惜一切代价。”刘强东对此公开表示。

防假任重道远

“虽然利润很薄,但为了不确定的几万几十万冒这种风险显然不值得,我们完全可以花费差不多的精力去跟供应商谈更低的价格,我负责的是通讯设备,我们一般都是直接找国代(全国代理商)拿货。”国内某排行前列的B2C平台人士表示,“一些实力很差的小商家可能才会赚这种钱。”

事实上,淘宝早在2014年11月就已经出台了颇为严厉的“三振出局”打假措施。

这一措施针对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增加了一种情形,即“同一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就同一权利对同一卖家的投诉成立达三次及以上”。

这意味着“被同一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就同一权利投诉成立达三次及以上的,会被查封账户”。

尽管淘宝祭出了金刚怒目的姿态,但遍寻淘宝昨日的公开信,“平台商家是否‘售假’”这一事实仍语焉不详。

“其实我们现在所谓的‘打假’基本上是徒劳无功,我们负责全球知识产权的老总现在已经常驻中国,但仍然没有有效进展。”某全球著名户外品牌法务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可以说,平台商卖家出售的我公司产品,基本上一半是假货,但我们无能为力。”

“如果想要卖家受到惩罚,我们需要走复杂的申报流程,举证需要公证,人力物力耗费很大,我们已经全部外包给第三方。但即便如此,能够得到的结果也只是拿掉商品链接,对店铺本身无影响。就算不幸‘三振出局’,造假者也能换个马甲卷土重来。”该人士表示,“我怀疑平台商是不是在故作姿态。”

相似的情形在品牌B2C网站亦不能幸免。

“我们杜绝假货的三招,一是查验资质,即注册资本、三证、专业资质;二是重点品类禁止第三方卖家入驻,比如假货横行的美妆类;三是跨国直采。”某跨国龙头电商内部人士表示,“但仍然存在漏洞,比如供应商真货假货混杂入库,我们只能核对总数,还不能做到一件一件商品查验。”

“有些所谓名牌商品明显价格离谱,为什么还会有很多人买,并且成为‘爆款’?心理因素很重要,客观上存在这种‘知假买假’的需求。”淘宝店主小薇表示,“另外一方面,造假成本太低,处罚力度不够,只不过把线下实体店的情况搬到了网上。”(编辑 卜坚 郑世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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