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买船惹麻烦蹊跷讨债 深交所发函监管舜天船舶
导读
更严重的是,上述两笔款项共1.82亿元,能否完全收回“存在对舜天船舶2015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导致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亏损的风险”。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舜天船舶2014年修正后的预计业绩是“净利润为-3706.45万元至2470.97万元”,一旦舜天船舶2014年出现亏损,2015年无法完全收回1.82亿元的委托对外支付款项,其甚至可能存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风险。
本报记者 韩迅 上海报道
正在推进对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下称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相关工作的舜天船舶(002608.SZ)再遇难题,两笔委托对外支付款项或存在无法完全收回的风险。
1月29日,舜天船舶发布“委托代理事项公告”:“公司委托明德重工对外支付15700万元,委托南京国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南京国华)对外支付2500万元”,但是,舜天船舶提醒投资者“存在公司无法完全收回委托明德重工对外支付的15700万元及利息、委托南京国华对外支付的2500万元及利息的风险”。
尽管相关受托方明德重工、南京国华及张立新均向舜天船舶出具了《情况说明》以确认委托代理关系,但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发生争议的风险。
更严重的是,上述两笔款项共1.82亿元,能否完全收回“存在对舜天船舶2015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导致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亏损的风险”。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舜天船舶2014年修正后的预计业绩是“净利润为-3706.45万元至2470.97万元”,一旦舜天船舶2014年出现亏损,2015年无法完全收回1.82亿元的委托对外支付款项,其甚至可能存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风险。
买船买来的“麻烦”
针对舜天船舶的委托代理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已经于1月28日出具了监管函,涉及事由就是“对委托对外支付款项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函”。
舜天船舶公告显示,公司委托对外支付的款项,主要用于两类业务:一是委托明德重工购买船舶业务;二是委托明德重工及南京国华处理公司之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舜天发展)的贸易欠款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舜天发展委托明德重工代理了2笔船舶的买卖事宜,分别向南京恒顺达船务有限公司(下称南京恒顺达)和南京华海船务有限公司(下称南京华海)支付了3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
但是,南京恒顺达和南京华海在收到合同约定的款项后,均因合同约定的船价较低表示“难以继续履行合同,并提出所收预付款暂时无法退还”。
这就显得奇怪,既然不能履行交船义务,又为何“暂时无法退还所收的预付款”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1月29日致电舜天船舶,但其工作人员以“公司领导出差”为由谢绝了采访要求。
委托买船的目前结果是,舜天船舶已与南京华海和南京恒顺达等分别新签了向其收购船舶的合同,并且已经完成了5艘船舶的登记过户。因结账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抵账金额尚未最终确定。
蹊跷的“借钱还债”
比起委托买船,舜天船舶处理舜天发展的贸易欠款问题更令人匪夷所思。
舜天船舶公告显示,舜天发展的贸易欠款对象主要有三个,分别是南京丰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丰安)、南京千驽轮胎有限公司(下称南京千驽)和江苏方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舟新能源),截至2013年6月及9月,上述三家所欠款项分别为3656万元、4334万元和1775万元。
对于这些“欠债者”,舜天船舶采取了一种蹊跷的“讨债方式”,即委托明德重工或南京国华经由张立新向这些“欠债者”借钱,然后这些“欠债者”再把所借款项用于归还所欠舜天发展的欠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有的“欠债者”在获得借款后,并没有把钱归还舜天发展,对于舜天船舶来说,反而又多了一笔欠款。
为解决南京丰安的欠款问题,舜天船舶委托明德重工经由张立新于2013年10月11日向南京丰安借款2800万元,南京丰安将所借款项于2013年10月11日全部付至舜天发展,用于归还其所欠货款。
为解决南京千驽的欠款问题,舜天船舶采用了同样方法。只是,南京千驽对舜天发展的欠款仅有4334万元,舜天船舶委托明德重工经由张立新借给芜湖首创高达8500万元,为何借款与欠款有差距呢?这一问题,也没有得到舜天船舶的答复。
尽管舜天船舶在解决方舟新能源的欠款问题上也“如法炮制”,但却没有获得应有的结果。
舜天船舶委托明德重工经由张立新向方舟新能源的担保人昌旭初借款900万元,但昌旭初未能按约定将上述款项用于归还方舟新能源对舜天发展的欠款,亦未能将该款项归还给公司。
截至2015年1月29日,方舟新能源对舜天发展的贸易欠款余额约3734万元。同时,昌旭初欠张立新借款900万元。除此之外,南京丰安对舜天发展的贸易欠款余额约856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同时,南京丰安欠张立新借款2800万元。南京千驽已结清对发展公司的贸易欠款,只剩下担保方芜湖首创欠张立新借款8500万元。
至于张立新是何许人也,舜天船舶的公告仅以“为公司职员”5个字一笔带过。
值得注意的是,舜天船舶公告显示,“上述公司委托张立新代理的对外借款,借款期限均已届满。公司拟采取法律措施,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至于为何会选择这种蹊跷的讨债方式,舜天船舶的解释是“为了确保能收回该等欠款,公司与明德重工及南京国华约定,由其代理公司回收和管理该等欠款,并通过资金周转的方式将该等国内贸易业务形成的欠款转化为公司职员张立新的对外借款。同时设置了抵押等担保,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完善了法律手续。”
尽管如此,舜天船舶还是不得不提示“存在公司无法完全收回对外支付款项的风险”,且“存在201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亏损的风险”。
1月29日,舜天船舶以单日下跌3.31%报收10.52元。(编辑 庞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