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长江中游四省会签署《合肥纲要》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周慧 2015-02-10 05:10: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继《武汉共识》和《长沙宣言》后,2月7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再度抱团,共签《合肥纲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的《纲要》显示,武汉、长沙、南昌和合肥,将完善市场一体化机制,实现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立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机制,深化产业合作,以及共享社会公共服务等。

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表示,前期四市已经在推进基础设施互通互联、构建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大通关体制和联合申报自贸区等方面达成共识,下一步应在全国“两会”期间形成议案,共同争取支持。

继续共同发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从《武汉共识》、《长沙宣言》到《合肥纲要》,四省会抱团争取政策,仍是不变的重要议题。

2013年和2014年的四省会会商,也是在全国两会前夕。在随后的全国两会上,四省会城市市长共同发声,争取长江中游城市群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政策,成为当时两会热点之一。

长江中游城市群再抱团提议案,或将再次成为2015年全国两会的一大热点。

2014年,长江经济带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并与推进一路一带,京津冀协同发展一道,被列入三大区域发展战略。

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透露,前期四市已经在推进基础设施互通互联、构建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大通关体制和联合申报自贸区等方面达成共识,下一步要形成议案,在全国两会期间发声,共同争取支持。

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则提出了三点共同行动建议:一、呼吁将长江中游城市群确定为国家级城市群,争取国家把长江中游城市群纳入一路一带的战略规划;二、推动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落地,争取沿江高速铁路、京九客运专线等线路的建设;三、争取国家尽快实施长江中游干支游、航道改造。

武汉地方官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次四市达成的《合肥纲要》相较前两年更具体和具有操作性。比如在涉及搭建开放型经济合作平台方面,提到构建大通关体制,全面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模式;建立和完善检验检疫进出口货物“产地检验、口岸验放”业务协作机制,实现海关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等。

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也表示,《合肥纲要》涉及社保、通关等很多具体事务,比较务实,其大背景是此前长江经济带指导意见的发布,明确提出培育长江中游城市群。“有了顶层设计,现在就是具体规划和落实了。”秦尊文说。

至于联合申报自贸区,秦尊文表示,目前各地都在争取自贸区,沿海已经有了,中部城市很有希望在下一批脱颖而出;四省会如果一起抱团联合申报,不管谁申报上,对中部都是好事情。

合肥坚持“左右逢源”

值得注意的是,合肥作为此次会议的东道主,其“左右逢源”的定位仍旧未变。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提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国际竞争力”,首次明确了合肥的地位,即与杭州、南京等并列成为长三角重要城市。

当时,多位湖北以及安徽当地专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意味着安徽正式划入长三角。从区域经济地理来看,合肥一直在向东发展,融入长三角。

然而,在 2013年初,合肥市市长张庆军在合肥“两会”上提出“中四角”的概念,开始加入长江中游城市群。随后合肥市长张庆军在武汉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提到合肥定位时称,“合肥左顾右盼,左右逢源”。

对于合肥的定位,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在2月7日表态,合肥既是长三角城市群的老成员、新角色,又与长江中游城市群有着密切联系;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与共同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是相辅相成、互促共进的关系。

他还表示,(合肥)一方面承东启西、左右逢源、连南接北的优势;另一方面,可以借力东部、携手中部,拉高标杆见贤思齐,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事实上,在过去两年,包括合肥在内的长江中游四省会已经取得了初步进展。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湖北省社科院获悉最新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报告》显示,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合作已从零星的、局部的和松散型合作转向全方位的、高层次的和紧密型合作,并在区域旅游发展战略研究等方面取得了有效进展。但相关的联动发展机制仍未实质性地建立,实际运行效果与预期效果仍存在很大差距。

秦尊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合肥在长江经济带中处于连接东西的地位,至于是往东还是往西,在将来的国家城市群发展规划中,或有明确的提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