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中美审计监管谈判关键人物:PCAOB主席詹姆斯·多蒂
SEC与中国“四大”达成和解 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谈判远未结束
核心提示
尽管SEC和中国证监会并没有就双边审计监管合作达成正式全面的合作协议,但是该和解的达成,意味着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在过去几年来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向中方索取审计底稿文件的努力,在操作层面有了实质性进展。PCAOB主席詹姆斯·多蒂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强调:“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法定义务,在检查和调查两方面与PCAOB进行合作。如果我们无法达成一个有效的检查协议,或者我们认为备忘录对于获得我们调查所需材料并不是一个可行的渠道,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其他方案。”
特派记者 叶慧珏 纽约报道
历时超过三年半的中美审计合作谈判,因为一桩案件而在操作层面有所推进。
“尽管我不能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具体事件置评,但是我对于SEC建立了这样一个框架而备受鼓舞,在这一框架下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认识到,他们有义务向SEC提供在执法调查案件时需要的文件。” 当地时间2月9日,中美审计监管合作中的另一重要主体、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主席詹姆斯·多蒂(James R.Doty)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PCAOB是一个独立的监管组织,监督在美上市公司的审计事务所行为,为事务所提供注册、检查、制定标准以及在必要的时候进行执法行为,所有为在美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需要在PCAOB登记注册。PCAOB由SEC进行监督。
多蒂所说的SEC的具体事件,是上周末SEC和中国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达成了诉讼和解,包括德勤、普华永道、毕马威和安永在内的四家事务所承认在2012年之前拒绝向SEC提供后者索取的审计底稿文件,因此同意每家各支付50万美元,以了结此案,并在未来遵守SEC索取文件的相关要求。
尽管SEC和中国证监会并没有就双边审计监管合作达成正式全面的合作协议,但是该和解的达成,意味着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在过去几年来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向中方索取审计底稿文件的努力,在操作层面有了实质性进展。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中美双方的文件递送仍然有不少问题,而美国监管机构想要的,显然不只是与会计师事务所达成和解那么简单。
美方通过诉讼施压“四大”
SEC上周末宣布对于该案的裁定内容中有关键部分,是中国“四大”这些事务所必须在未来遵守SEC索取审计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中国证监会向SEC提供相应材料,并且详细说明了不遵守此项规定的后果。
在一份联合声明中,“四大”方面表示对达成和解表示满意。
此前,中国“四大”以及其他为在美国上市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均遭遇两难境地:一方面,由于拒不递交SEC正在调查的相关案件的审计文件,SEC曾暂停了这些事务所为在美国上市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资格;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受到中国方面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的限制,无法直接向美国监管方提供后者索要的文件,否则他们就将违反中国的法律规定。
在该问题上,显然是美国方面更具有议价能力。事务所只是受到两国法律矛盾“牵连”的一部分;如果他们在美国的执业资格被取消,那么意味着目前在美国上市的大部分雇佣“四大”审计的中国上市公司以及在中国有较大业务的在美上市企业,都将受到影响。
在和中国监管方面谈判的同时,SEC在近三年前首先向当事的会计师事务所发难。
2012年5月,SEC起诉德勤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指控其在处理中概股“东南融通”财务造假一案中,未能配合SEC提供相关审计工作底稿。德勤当时表示,已经将文件递交给中国证监会,但中国法律并不允许德勤直接将这些文件递交给SEC。这是SEC海外会计师事务所的第一案。
紧接着当年12月,SEC则发起对包括“四大”在内的五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指控被告在SEC调查的9个中概股财务造假案件中,拒绝提供涉嫌欺诈的中国公司相关审计工作底稿,违反了美国证券法律的相关规定。这是SEC首次对“四大”一起提起诉讼。
2013年3月SEC将德勤案初裁推迟,与后一案合并处理。一年后SEC做出初裁,暂停这些事务所在美国执业资格。而到了今年1月,法院举行听证认定中国“四大”违反美国证券法规,随后事务所终于和SEC达成和解。
此外,SEC在最新的公告中表示,该案中同时被SEC起诉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则仍然面临进一步的诉讼。
中美审计合作谈判曲折反复
由于在过去三年多的时间里,美国监管机构始终通过外交谈判和诉讼案件两条管道不断向中方施压,使得双方在审计监管合作谈判中态度多有反复。
尽管SEC目前始终没有和中国方面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但是PCAOB已经和中方达成了一个谅解备忘录,这被看做是双方谈判的一个里程碑,也可以从侧面部分解决SEC索要文件的实质性问题。
2013年5月,中美双方先后宣布,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的执法合作备忘录已经在5月7日签署,10日正式生效,谈判两年有余的中美审计跨境执法合作破冰。PCAOB此后开始收到中国证监会方面提供的相关调查案件的审计底稿文件。
根据该份协议,PCAOB要向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提出要求,经过中方审核同意之后,允许PCAOB针对正在调查的案件从中国方面获取相关的审计底稿。
2013年7月中方开始向PCAOB提供相关文件。值得注意的是,该备忘录的一个重要限制在于,没有将SEC囊括进去。PCAOB方面表示,该备忘录无法解决SEC针对会计师事务所拒绝提供审计底稿而发起的诉讼。也就是说,PCAOB可以基于自身调查案件而从中方获得文件,在告知中方后和SEC共享,但是SEC不能通过PCAOB向中方调取前者所需要的其他案件的审计文件。
但是就在此备忘录公布半年后,SEC进一步推进了诉讼案的进展,暂停这些事务所在美国执业。此后,中国证监会公开表示,对该裁定结果表示失望,并认为这一裁定无视中方在推进中美跨境监管合作所做的努力和已经取得的进展。双方的谈判开始陷入僵局。
多蒂向本报记者表示:“PCAOB在该备忘录下,已经(从中方)收到了相关调查执法案件的审计底稿文件,但是在这些文件从中方到PCAOB的生成过程中仍然遇到了挑战。”不过他并没有具体指出存在哪些挑战。
此后,SEC与中方并没有进一步的谈判进展,PCAOB方面想要获得的进一步谈判努力也悬而未决。
“PCAOB正在和中国监管机构紧密合作加强备忘录执行的效率。但如果PCAOB委员会最终认为该备忘录不是一个可行的机制,我们会考虑其他的途径。”多蒂说。
美方未来诉求方向
目前看来,SEC希望通过诉讼和解作为范例,从操作层面上进一步施压,以实现索取文件的目的。与此同时,PCAOB则在另一个渠道上,通过进一步谈判,以达到索取范围更广的文件的目的,一旦协议达成,SEC则有望成为间接的受益者。
PCAOB一直在寻求的,是与中国方面达成有关“联合检查”(joint inspection)的协议。此前PCAOB与中方签订的备忘录,只限于调查执法涉及案件的文件递送上,而美方最终期待的目标,是与中方达成同时包括调查执法与跨境检查的协议声明(Statement of Protocol)。
调查执法的合作,是指在舞弊等问题出现后,检查此前的审计底稿是否显示舞弊或者其他违反会计师职责的证据;而联合检查则是由富有经验的审计师或者监管者,来审核审计文件是否符合良好的审计标准,并适时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改进。
这两者都需要中方提供相关的审计底稿,但后者意味着美方可以对所有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审计底稿进行监督,还可能提出现场检查,而并不仅限于已经出现问题需要调查的公司文件。
目前,PCAOB可以在约40个国家进行跨境检查。PCAOB注册与检查部门负责国际检查项目的副主任乔治·卜提科(George Botic)在早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通常来说,海外检查有可能是PCAOB单独进行,也有可能与当地监管机构进行联合检查,这取决于这一具体的司法管辖区是否有独立的审计监管主体。他透露,检查工作包括对事务所的部分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对其质量控制和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操作有效性进行评估等。
多蒂则向本报记者强调:“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法定义务,在检查和调查两方面与PCAOB进行合作。如果我们无法达成一个有效的检查协议,或者我们认为备忘录对于获得我们调查所需材料并不是一个可行的渠道,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其他方案。”(编辑 李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