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信托产业端金融闭循环详解 北京信托“机构养老”项目出水
本报记者 冀欣 北京报道
在沉寂了一年多时间后,多家机构在消费信托领域的布局已进入密集落地周期。
继中信信托后,北京信托的养老系列消费信托也加速出水,首期项目业已成立。其大致框架是,通过“收益选择权”交易安排,在普通货币收益回报基础上,增加了养老消费可选择权益。
尽管消费信托概念推向市场后,在行业内一度引发关注。但至目前为止,介入的机构依旧寥寥。究其原因,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此类产品符合政策导向,也具长远商业机会,但就目前各公司的实际情况而言,其最核心的难点在于盈利模式仍未充分明晰。
养老消费信托趋热
以北京信托此番推出的“养老消费信托”为例,其不同于此前落地的消费信托产品较多采取“单一事务管理”模式。北京信托上述项目类型仍为集合信托,认购门槛50万,分次募集。
特点在于,通过消费选择权设计,使这款产品同时具备可转换的资金收益和消费权益功能。换言之,其投资回报涵盖了两部分可选。
一是“养老消费权益”,由产业合作方北京汇晨养老机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具体为入住项目养老公寓,借此可提前锁定养老床位或未来养老消费价格及优先权。而认购养老消费信托后,受益人通过放弃货币类收益,可“免费”入住同标的养老公寓,获得一系列养老消费权益。实际上也将获得较市场价格一定折扣的优惠。
二是“货币收益”,以“基准收益+浮动收益”作为安排,收益分配周期为每季度,产品存续期间的每一信托年度内,北京信托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公告该年度的基准收益率。而在某个核算日,当信托财产实际收益率大于基准收益率时,就未实现养老消费权益的信托单位,可获得浮动信托收益。
从资金运用端来看,信托资金将运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股权、权益等在内的一种或多种方式的组合。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信托计划无固定期限,可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及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
北京信托上述业务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该消费信托成立后每行至偶数年将设置一个退出窗口,进退投资者可选。
而且,该产品作为适老型金融理财产品,打通了投资与消费的通路。
对于投资者而言,同时满足了投资理财及消费两个层面的需求。对于合作方养老企业而言,通过与信托公司的深入合作,将有助于提升养老公寓入住率,进一步拓宽养老企业的销售渠道及品牌影响力。
信托与产业盈利
双轨并进
将目光投向养老消费领域的信托公司并不止北京信托一家,据了解,不久前中信信托亦有相关产品落地,但二者采取的业务模式则明显不同。在中信信托的项目中,主要是利用集中采购原理获得养老消费优惠率,而北京信托的方案则是按照“机构养老”的方向,直接嵌入可选择的养老公寓居住权。
作为一种创新式业务类型,消费信托并不再以资金增值为唯一回报方式,而是尝试通过信托打通产业链的前端融资理财需求和后端养老消费需求。
消费端而言,相当于打造了一张具有金融功能的消费卡。而从产业端观之,即为提前锁定了金融化销售渠道。在这一过程中,预付购买消费权益产生的沉淀资金也能够被进一步合理利用。除此之外,联动其他针对产业方的投融资项目,进一步形成产业链金融的闭循环。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基于此理念,中信信托最先介入,也是目前为止投入较大精力在该领域的机构。其相关消费领域已覆盖到居住、电影、珠宝、通讯、家电等领域。相比而言,北京信托目前也选择了养老和健康两个突破口做此类产品的设计开发。此外,长安信托也已建立相关的项目团队。但除了前述几大机构,其他多数公司对于这一领域仍鲜见涉及,多位信托公司创新业务部人士表示,主要的原因是协调难度高于普通业务,但短期盈利效果难言。
对于运作消费信托业务的收益回报,中信信托高层表示,通过内部盈利测算,收益来源主要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消费信托本身收取的信托报酬,二是集中采购优势形成的“差价”空间。
北京信托上述业务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在上述养老信托项目中,信托报酬由固定管理费与浮动报酬两部分构成。(编辑 李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