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商业董事长王填:
电商监管亟待强化 线上线下不应双重标准
核心提示
在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看来,规范电商侵权与质量问题并不存在法律与技术层面的困难。不是非要等到电商法真正出台才能对电子商务进行执法,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完全可以监管到。
本报记者 陈时俊 上海报道
虽然全国两会已经闭幕,但会议期间一再被提起的电子商务法立法进展备受各界关注。
“线上产品的质量良莠不齐,很多管理处于有法不依的状态,造成了假货泛滥以及国家巨额税收的流失。这些监管是线下实体店多年来大多数遵守的。国家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就不能搞线上线下的双重标准。” 王填说,呼吁电子商务法尽快出台。
近期新华社公布的官方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网络商品零售额约2.8万亿元,同比增长49.7%。
“电商蓬勃式发展,全国实体店百强全年累计销售额还不到1万亿元”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002251.SZ)董事长王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说,线下零售业对如何规范电商的发展尤其关注。
电商纳税管理亟待补缺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组长吕祖善近日向媒体透露,电子商务法目前已形成了五个版本的立法大纲,核心思想可概括为“促进发展、规范秩序、维护权益”。
如今的营收大户电商如何规范纳税,被各界视为“规范秩序”的关键点。“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将在今年底基本完成。如果条件成熟,明年适当时候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吕坦言,现有电子商务行业法律空白较多,如对电子票据、电子发票、电子提单的合法性都没有规定。
对于线上线下企业纳税管理差别巨大,王填在此次两会期间,作出了《关于建议电商平台代扣代缴税费,消除电商与实体店双重标准的议案》。
提案指出,随着电商交易量的加大,入驻大型电商平台商家的偷税漏税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为数不少的电商平台商家没有按法律规定缴税。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成潜规则。
“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全国平台型电商一年漏税达数千亿元。巨大的税源、费用流失主要是因为对网上销售没有立法,各级税务等职能部门没有可依循的法律法规。”王填在提案中说。
王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强调,线下实体店管理更规范,工商、税务等各个部门监管严格,但电商企业在防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依法纳税等方面,做得不如实体店。
作为大型实体零售企业的代表,他在提案中建议,在未来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中加强电子商务管理,在税收管理方面创新手段。加强电商平台交易的税收工作,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正常入库,还线上线下市场公平。纳税申报应采用方便、快捷的电子申报方式,要求电商平台进行代扣代缴,确保电商平台交易征税的可操作性和便捷性。
现行法律完全可以覆盖电商交易
阿里巴巴、京东等本土电商巨头成功赴美上市后,中国电商平台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的假冒山寨产品问题也被放大到国际化的高度。如何规范产品质量、严控知假售假行为,成为整个零售行业热议焦点。
知识产权方面,政府部门加大了对海外电商企业的监管力度,但我们不希望中国企业在这方面遭受潜在被打击的风险,因为这也会损害整个中国的产品形象。
在他看来,规范电商侵权与质量问题并不存在法律与技术层面的困难。不是非要等到电商法真正出台才能对电子商务进行执法,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完全可以监管到。“法律现已要求一旦消费者在店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即便是生产厂家引起的),实体店都是被要求进行先行赔付。而这个规矩实体店已施行几十年,电商企业却一直没有遵循统一的标准。”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的92个批次样品中正品率为58.7%。其中,隶属于阿里巴巴集团下的淘宝网样本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要帮助电商公司完成有效监管非常简单,只要将其大数据与工商税务部门打通即可,电商企业强调所谓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监管并不冲突。”王填说。
王填还在本次两会期间,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了一份《关于规范电子商务平台、杜绝假货交易的建议》,直斥假货横行伤害电商市场、低价倾销让电商处于不健康发展状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太弱、售后难找损害消费者利益等多条电商问题,并建议所有入驻电商平台的商家必须实名登记,电商平台对电商商家的销售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如补充连带责任)。
王填还在提案中建议,禁止刻意低价的恶性竞争。对于刻意用超低价进行价格战,甚至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恶性竞争行为要进行制止,以防止扰乱市场秩序,阻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有些领域一家电商宣布零利润销售,另一家立即宣布比对方低5%甚至10%。在这种宣传的背后无非是欺诈或者不正当竞争。”他说。(编辑 文静 徐炜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