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普惠券商融资 收益凭证跨步“线上百亿”
编者按
这一天工商银行大涨了4.46%,某解读堂而皇之的旋即出炉,“王亚伟重仓,导致宇宙行暴涨!”
事情起源于3月28日,这位久负盛名的前公募基金经理在“2015中国(杭州)财富管理论坛”,发表近年来的首次公开演讲。
从功利的角度,3月30日,借助金融、基建、地产拉动的一波百点跃进,恰恰成了绿靴资本(lvxuezi21)解读A股典型触发因素的由头。之于A股走势大幅背离基本面的言论不断,如何理解这波行情的规律,自然成为预判行情的一个重要抓手。
3月28日,我们派出四人团队参加上述财富论坛,通过各类机构对于新业务战略上的安排,以及监管层在政策推进上的预期,试图更丰满的还原一个市场的轮廓。即是王亚伟的时代离去,对于市场的诠释或许并不过时。
导读
中证协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2015年在券商柜台市场发行的收益凭证金额已达468.14亿元,而在去年全年,通过柜台市场发行的收益凭证仅为307.92亿元。这意味着,今年1、2月份合计规模已超过2014年全年规模52.03%。
而在线上化浏览、交易的报价系统,收益凭证的规模同样呈现出井喷式增长。数据显示,今年1、2月份在报价系统发行的收益凭证总额超过200.08亿元,该规模不但超过去年全年总和,且在报价系统产品发行额中占比超过九成。
本报记者 李维 北京报道
“互联网+”的红利正在对券商融资带来更大的利好空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3月28日举办中国(杭州)财富管理论坛(下称财富论坛)了解到,不断扩容的报价系统(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正在为券商融资提供新的可能。
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的数据显示,2015年1月、2月两月期间,在券商柜台市场和报价系统实现发行的收益凭证分别突破468亿元和200亿元。
分析人士认为,收益凭证市场规模的扩大,一方面开拓了券商新的融资渠道;而另一方面,该类业务借助报价系统实现的“线上化”发行,也丰富了财富管理行业的投资标的。
两月发行超去年全年
自去年6月份试点启动以来,收益凭证业务已正式进入百亿时代。
中证协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2015年在券商柜台市场发行的收益凭证金额已达468.14亿元,而在去年全年,通过柜台市场发行的收益凭证仅为307.92亿元。这意味着,今年1、2月份合计规模已超过2014年全年规模52.03%。
而在线上化浏览、交易的报价系统,收益凭证的规模同样呈现出井喷式增长。数据显示,今年1、2月份在报价系统发行的收益凭证总额超过200.08亿元,该规模不但超过去年全年总和,且在报价系统产品发行额中占比超过九成。
事实上,作为一项创新业务,券商收益凭证进入市场的时间并不长,在去年9月,首只收益凭证——方正证券“金添利C1号”才在报价系统上线。
而根据定义,收益凭证是券商通过自主发行该类与投资者约定本金、收益的证券,同时通过挂钩特定标的变动来构建其收益决定机制;其特定标的包括不限于货币利率,基础商品、证券价格及指数等。
在实践层面,收益凭证类似于具有固定收益性质的债权,并较多挂钩沪深300、上证50等大盘指数。
“现在的收益凭证大多是触发结构,挂钩大盘指数,然后根据到期日大盘落在看涨和看跌的不同区间来决定最终收益,有时在约定条件下收益可能高达15%。” 深圳一家券商场外市场部负债人张涛(化名)表示,“不过触发高收益的条件都比较苛刻,所以实际收益率往往是保底收益。”
在业内人士看来,收益凭证从实质上更近似于结构化的保本理财产品。
“从业务的权利关系上看,类似于银行发行的结构化保本理财产品,是要被券商当作负债核算的。”,中银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周行(化名)指出,“其实之前一些股份制银行就发行过类似的创新产品,挂钩利率或外汇,只是规模不大。”
事实上,由于收益凭证可为券商募集资金,因此该业务也受到券商追捧。
据中证协统计,去年全年在报价系统发行的资管产品、次级债和私募基金分别仅为33只、1只和2只,三类产品合计发行规模仅为40.07亿元;而仅收益凭证一项数量便达325只,累计发行额为145.82亿元。
据业内人士透露,通过发行收益凭证所募集的资金,其中大部分将成为券商开展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融资等资本中介业务的“弹药”。
“目前市场这么好,融资业务资金比较紧缺,收益凭证的募资主要也是输血给两融业务。”一家汇金系券商北京某营业部负责人坦言。
这也意味着,收益凭证已成为继公司债、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以及短期私募债之后又一项券商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收益凭证的发行更为灵活,市场化程度更高。
“和发债相比,收益凭证的发行更灵活,定价机制也更市场化,是券商未来在零售端一项主要的融资方式。”张涛坦言。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收益凭证亦存在触发可能带来的高偿付风险,出于对冲考虑,券商也要同其他机构开展权益互换进行风险对冲。
“针对触发风险,券商还要用一笔资金同其他机构按照和收益凭证约定相反的规则进行收益互换。”张涛坦言,“如果指数达到了高偿付触发点,券商则可用收益互换的收益来补贴兑付。”
“线上化”监管或待填
收益凭证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容,与报价系统 “线上化”的展示不无关联。
报价系统数据显示,截至3月30日下午,报价系统已完成交易10万笔,累计交易金额达639.95亿元;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从财富论坛了解到,截至3月23日,报价系统参与机构总数已达379家。
在业内人士看来,报价系统对于互联互通及互联网市场的定位对收益凭证等产品发行起一定的推动作用。
“报价系统是全网运营,支持网上发行、签约、报价转让”,一位接近报价系统人士称,“同时支持券商柜台发行产品在系统内上线,而且实施的是7×24小时不间断的运行,并不存在交易时间的概念。”
而在支付结算环节,报价系统亦同部分商业银行完成了对接。今年3月,报价系统与农业银行和兴业银行开通了支付通道合作,而参与人亦可将相关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这也意味着其在在线交易环节的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然而,作为一项产品型业务,随着其线上发行量的不断增加,业内有关其背后监管政策争议也时有存在。
“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文件(对收益凭证业务)进行明确规范,只是之前发过一个征求意见稿。”是试点开展的。“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银金融研究员坦言,”目前收益凭证的发行、认购起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都没有最终的说法,这样会给这项业务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收益凭证投资门槛的不确定性便是其一。截至记者截稿时,报价系统在售的东北证券(000686.SZ)融银1号为例,该凭证募集上限5亿元,但其认购起点仅为5万元;而同期发售、募集上限相同的方正证券(601901.SH)金添利D18号的最小申购单位则高达100万元。
而有关收益凭证的监管规定,最早可追溯至郭树清时代;2013年3月,证监会下发《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券商可发行收益凭证,但该文件在证监会换届后并未有正式版落地。
而隔一年后,监管层再次下发《证券公司开展收益凭证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规范),但最终正式版也并未见光。
根据规范,其对收益凭证曾做出过“柜台市场发行单笔接受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等要求,并同时指出“在报价系统发行或转让收益凭证的,单个投资者的资金数额由市场监测中心规定。”
但是,类似的监管要求亦曾引发业内质疑。“在证券公司柜台渠道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但放在报价系统上,门槛就能低到5万、10万”,周行表示。“这就好比柜台还是私募,但到了报价系统就变成了准公募,这在法理上很难说得通。”
而与此同时,亦有多家券商营业部人士称,目前柜台市场的收益凭证门槛亦可低至10万元。
事实上,作为报价系统的金融产品之一,收益凭证也正在向零售端市场开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财富论坛获得的一份《中证互联投资者操作手册(V1.0)》(下称操作手册)显示,报价系统已研发IOS与安卓双系统的APP,而投资者亦可通过移动端注册浏览账户和交易账户。
根据手册指引,自然人投资者亦可进行账号注册,并支持与多家银行卡进行绑定;而利用此客户端,除对收益凭证进行投资外,还可参与报价系统的股权众筹投资。
“规模已经达到了百亿级,从量级上看已经不算是试点业务,因此(收益凭证业务)可能需要更明确的监管边界。”周行认为。“特别是线上化的发行,这其中的发行流程、宣传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柜台市场都存在一定区别。”(编辑 庞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