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业七日谈
本报记者 张汉澍
实习记者 殷梦昊
《速7》票房破表背后的三板斧
4月12日凌晨,好莱坞系列动作电影《速度与激情7》(以下简称《速7》)登陆内地市场,零点场5100万元创历史纪录,首日票房更是累计超过4亿,远远超过此前零点场2100万元、首日票房2.23亿元的《变形金刚4》。最终,当天全国单日票房也突破3.8亿(不含《速7》零点场),刷新了中国影史之最。
在既非热门档期也非重大节假日的当下,《速7》在国内上映以来,票房表现果真和片名一样既“速度”又“激情”,一举打破中国电影市场的零点场、单日票房双项纪录。
为什么《速7》能够开创新的电影票房纪录?这要从几个方面来看,一方面“速激”系列历时14年,可以说是环球影业在新千年以来最成功的系列电影。该系列在中国积累了大批粉丝,尤其是现象级的旧作《速5》和此后口碑保持水准的《速6》都让这个品牌成为炙手可热的标杆。
在这个注重影视IP的年代里,好的IP就如同一条护城河一样能够将竞争者驱赶在外。就这点而已,“速激”系列和《变形金刚》、《哈利波特》等系列影片具有了同样不可逾越的优势。可以说,《速7》的票房成功首先就是建立在明星IP的基础上。
另一方面,先期的宣发造势已是决定一部电影成功与否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与之前六部相比,《速7》还有一个更具话题性的卖点在于:2013年底,主演保罗·沃克的意外去世打乱了环球影业的计划表,但危机出现的同时也为电影创造了新的机会。在告别式营销的氛围中,环球影业打出了保罗·沃克这张情感牌,“《速度与激情》系列的最后一部”的概念很快被提出。斯人已去,大众的观影行为本身也早已超出“看一场电影”这么简单,而成为一种颇具情怀和纪念意义的仪式。
第三,除了影片本身的精良制作以及营销得当外,超高的排片比例也不可忽视。目前,中国电影市场的银幕总量已经超过2.5万块,每天的放映总量约为15万场。一般排片比例达到50%左右就可称之为“现象级影片”。相较《变形金刚4》与《一步之遥》首日排片比例分别达到54.2%和58%,《速7》首日排片6.7万场的数字更胜一筹,也刷新了《一步之遥》5.7万场的单日排片场次纪录。而在上映第二天,这一比例更进一步飙升至61.98%。
“周星驰VS华谊”案的分红基数分歧
4月15日,知名导演、演员周星驰旗下崴盈投资有限公司状告华谊兄弟索赔8610万事件终获判决,北京三中院作出决定:对于原告崴盈投资《补充协议二》已经成立并生效的主张,因缺乏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围绕2013年那部华语票房冠军的《西游降魔篇》,周星驰和影片的发行方华谊兄弟在北京对簿公堂,也引起了业内的高度关注,虽然周星驰一方出示了多封电子邮件证据,但最终还是败诉。抛开结果,其中的谈判过程值得引起所有电影公司引起注意。
可以讲,双方对影片分红基数约定的差异理解成为了本案的最大分歧。华谊的提法是“甲方收到票房结算单中的金额为准”,而周星驰一方则以“上报国家广电总局的税前金额为准”。双方对于分红基数本质化的差异体现在华谊表达的是华谊最终拿到手的收益,而崴盈认为的票房则是上报总局的总票房。
两者可谓天差地别。对于一部电影而言,总票房首先要刨除5%的电影专项基金及3.3%的税款,在院线分走剩下部分57%的票房收入后,余下的43%才是发行方和制片方的票房“蛋糕”。
在本案中,华谊的意思是剩下的43%作为分成基数,而周星驰一方则认为是尚未与院线分成以及扣税的总票房是分成基数。周星驰旗下的崴盈投资甚至还在最后给华谊的邮件中说:“谢谢你的说明,明白了这只是合同表述的问题,我们大家双方对分红基数及计算的理解是一致的。”虽然两个概念都冠以“最终票房收益”之名,但一进一出实则能差之十万八千里。
显然,“星爷”在这场谈判比赛的一开始就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编辑 陈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