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提示股民重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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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提示股民重视风险

本报评论员 欧阳觅剑

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证券法修订草案。此次修订的内容非常多,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据报道,修订草案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由交易所负责对注册文件进行审核。交易所出具同意意见后,如果证券监管机构十日内没有提出异议,股票就可以发行并上市。

目前,中国公开发行股票实行的是核准制。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早就被很多人认为是大势所趋。今年“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待证券法修订完成正式实施,注册制即可落地。关于证券法修订的进度,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透露,证券法修订案有望4月底上会,最快8月份进行二审,10月份完成三审。目前来看,修订计划正在按部就班地实施。

在核准制下,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之前要经过发审委的严格审核,历时久,而且失败的几率比较高。这种制度设计的初衷是维护股市平稳发展,一是希望通过审核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降低股市下跌风险;二是意图通过把握IPO节奏,改变股市供求状况,防止股市大起大落。例如,证监会多次在股市低迷时暂停IPO以减少供给。但事与愿违,中国股市很不平稳,风险很大。而且,核准制还造成了IPO中的“三高”问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额)。

在注册制下,证券监管机构不评估上市公司质量,这是投资者自己的事;也不把握IPO节奏,这是企业自己的事。“三高”问题可能因此得到解决。但股市风险大、起伏大的问题不太可能因此而改善,反而可能变得更加严重,因为注册制使上市门槛降低,盈利性差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可能性比核准制下更高。

在实行注册制的美国股市,大量上市公司因为市值下降、破产、违法等原因而退市,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美国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但仍然会有上市公司造假,例如2001年破产的能源巨头安然。而且,在市场化的机制下,股市也不能避免大起大落,美国股市也曾经历互联网泡沫的膨胀和破裂。

在核准制下,投资者需要注意投资风险,而在注册制下,投资者面对的风险可能会更大。有人指出,美国的市场结构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而中国散户投资者比例太高,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实施注册制的条件不成熟。其实反过来看,也可能是注册制决定了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结构。散户投资者在注册制下抗风险能力弱,有的被迫离场,因而比例小。香港的股票公开发行制度介于中国的核准制和美国的注册制之间,其散户投资者比例也介于两者之间,这反映了,发行制度与投资者构成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

中国实行注册制的目标已经确定。这提示散户投资者,需要更加重视风险。相当大一部分散户可能因为注册制的实行,逐渐退出股市。这个趋势对目前股市的影响不大,但会影响市场对于股指高点的预期。(编辑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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