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比取消影响有限
本报评论员 欧阳觅剑
6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取消存贷比监管的呼声由来已久。基本的理由是鼓励银行负债多元化,不要过于依赖存款。目前,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信贷资金来源中,存款占非常大的比例,2014年底这个比例为86%。这使存款增长对贷款增长具有很强的约束,形成了“存款创造贷款”的特点。以前外汇占款增长快,能够拉动存款快速增长,但现在外汇占款增长慢甚至常常负增长,存款增速也相应放缓,再靠“存款创造贷款”,信贷增长也会被拖慢。信贷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才能使贷款维持一个较快的增速。
今年的情况是存款增速较低而贷款增速较高,5月末,存款余额同比仅增长10.9%,而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0%。目前,商业银行整体的贷存比还不算太高,但如果存款和贷款增速差长期维持,商业银行就会感受到存贷比监管的压力,到时将不得不收缩信贷。取消存贷比监管,可以免除它们的后顾之忧,继续维持目前的放贷速度,起到“稳增长”的效果,这是其短期影响。当天的国务院常委会议还出台了另一项“稳增长”措施——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在中长期,取消存贷比监管将推动银行负债和资产的多元化,促进银行债券、同业业务等的发展。取消存贷比监管还会对银行业的竞争形势产生一些影响。不同银行的存贷比不同,吸储能力强的四大行存贷比低,而放贷意愿强的股份制银行存贷比高,有的甚至接近75%的上限。取消存贷比监管使揽储的重要性下降,可以说对四大行的竞争优势有所削弱。
取消存贷比监管意味着银行放贷时受到的约束减少,但不等于不受约束,银行还要受到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监管。而存款的重要性仍然应该受到重视,占银行负债的比例不能太低。存款是比较稳定而且成本较低的资金来源,使存款占比维持在较高水平,对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维护金融系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次贷危机爆发前的2007年,美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占其总负债的比例低到70%左右,现在提高到近80%。这对我们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至于一些分析认为的取消存贷比监管将释放几万亿信贷和流动性的观点,我们认为恐怕难以成立。短期内,信贷增速的变化会比较小,流动性也不可能因此变得更宽裕。首先,取消存贷比监管还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只是起到改变预期的作用。其次,目前信贷增长受存贷比监管的约束并不强,一季度商业银行整体的存贷比为65.67%,距离75%的上限还比较远。(编辑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