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为什么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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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为什么要收费?

使用理论比建设理论更合理

本报评论员 欧阳觅剑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因为涉及到一些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可能延长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为此,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说明”,并举办了专题新闻发布会。“修订说明”提出,收费公路政策需要由单纯筹措建设资金,向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完好畅通,实现流量调节,优化资源配置等综合功能扩展或转换。这实际上是更新了收费公路的理论,从“使用”的角度解释“公路为什么要收费”的问题,而之前的理论是从“建设”的角度回答这个问题。

从建设的角度看,公路收费的理由很简单,就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还贷得有个期限,不能无限期地还下去,贷款还完了就必须停止收费;期限也不能由建设方单方面确定。所以,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颁布)对收费期限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按规定,一些收费公路的收费期很快就要结束了。但其中一些的债务还没有还清。如果没有新的理论支持,它们就没有理由继续收费了。

从使用的角度看,收费公路延长期限就显得名正言顺了。首先,公路收费是体现“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的原则,如果一条公路只有特定群体使用,向他们收费是合理的,由公共财政负担则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其次,收费可以实现流量调节。第三,为了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完好畅通,需要长期筹集养护和管理费用,由养路费演变而来的成品油消费税连普通公路的养护管理资金需求都满足不了,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费需要通过收取通行费来筹集。

从使用理论出发,特定人群使用的公路可以收费(如车流较少的跨区域高速公路),但如果它们由特定人群使用变成多数人使用(如城市内的高速公路),其费用就应由公共财政负担,之前规定的收费期满之后就应该停止收费。为调节流量,一些公路也可以收费。至于通过收取通行费筹集养护经费,则是缺乏效率的。根据《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的数据,全国收费公路的养护经费支出为469.2亿元,运营管理支出为534.0亿元,如果为筹集养护经费而收费,用路者需要付出两倍于养护经费的钱。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考虑,长期养护经费应该通过其他方式筹集。

使用理论比建设理论更合理,因为前者综合考虑了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交通运输部从使用的角度出发,应该可以制定出更合理的收费公路政策。但我们看到,“修订征求意见稿”主要还是考虑建设和还债的问题。它规定,政府收费的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0年,但经过批准就可以例外。这些修订基本上还是从投资者的角度考虑问题。理论已经升级了,还需要付诸实践。(编辑 祝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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