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安全才有便捷
本报评论员 欧阳觅剑
央行在上周末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立即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有支持的声音,也有反对的意见。支持者认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俗称第三方支付机构)及网络支付业务进行严格监管,能够大大地提高安全性。反对者则指出,从浅层次看,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的限制,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从深层次看,这是妨碍互联网金融创新。
说到底,这场辩论是围绕安全与便捷(或者说效率)的问题展开的,主张加快金融创新也是为了提高融资活动的便捷程度,而认为金融创新不能过快则是从安全的角度考虑。金融的安全与效率是一对矛盾,它们之间有统一,也有对立。有时安全更值得重视,有时效率更值得强调,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把握好其中的“度”。总体来说,安全是这对矛盾的主要方面,金融效率不高的主要问题是发展得慢一些、赚得少一些,而金融危机往往意味着非常重大的损失,很长时间都难以恢复。
具体到上述央行的新规而言,其实是兼顾了安全和便捷的,在维护安全的基础上尽量提高便捷程度。从反对意见来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的主要是《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八条,他们解读为日交易额要限定在1000元或5000元以下。但反过来看,它是给1000元以下交易的网络方便提供了极大方便,这类交易只需要两类以下的验证,不需要验证也属于两类以下,就是说,如果支付机构允许,消费者在手机上点几下就可以完成支付。1000-5000元之间交易的网络支付,需要提供两类以上的验证,例如输入静态密码和手机验证码,这其实算不上太大的不便,但安全性可以大大提高。对于5000元以上交易的网络支付,则需要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这需要在支付之前从支付机构处获得,比较麻烦;如果没有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还可以采用银行卡支付,那需要通过银行的身份验证。
这种小额不需要密码,中额需要密码,大额再加其他验证的方式,是符合大多数消费者习惯的,例如,目前一些信用卡就是小额消费只要签名,大额消费则要输入密码。消费者在网络上进行大额交易的概率是比较低的。根据《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5)》,互联网支付业务平均每笔的金额为792元,移动支付业务平均每笔为537元。以此推算,多数网络支付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可以实现无密支付。再加上凭简单验证就可实现的1000-5000元交易,90%以上的网络支付不需要繁琐手续。
那为什么有人会觉得央行新规会造成很大不便呢?实际上是他们要求的“便捷余量”太多了,希望越方便越好,不管这些便利是否有机会用得到。而他们对“安全余量”的要求太低了,但这不是因为他们认为安全不重要,而是因为他们以为安全是理所当然的。资金损失的发生概率的确不高,但用到一些便捷方式的使用概率也不高。两相比较,预留安全余量比预留便捷余量更重要,所谓不便捷只是多花几分钟时间,而不安全则是钱财丢失,到时要找回来或赚回来需要花几天时间。资金安全了,支付才能真正便捷。(编辑 张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