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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托延伸至白酒业 基础模式成型启动"品类繁殖"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冀欣 2015-08-07 06: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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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旅游、珠宝、汽车、家电等诸多品种后,消费信托又再涉白酒领域。

据了解,中航信托一款挂钩白酒的消费信托日前正在推介当中,消费品供应商为洋河酒厂。

“洋河50L梦之蓝封坛酒消费信托计划”,单位面值33万元,期限18个月,募集资金用以向苏酒贸易采购其合法持有的不超过50坛2015版68度梦之蓝封坛酒的使用权。

作为一款消费信托,认购者的回报将以“实物消费+现金收益”的形式落地,其中包括“消费”部分,也就是获得一坛市价约46万元的50L封坛酒,及对应的免费窖藏、分装、配送、个性化定制等增值服务;以及“现金收益”部分,为预期最高6%/年的利息,约2.97万元。

除此之外,因为挂钩白酒,洋河酒厂还承诺封坛酒每年有预计不低于10%的提价,使其某种程度也具备一定的收藏价值。

事实上,这种类型的消费信托与此前的白酒信托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相比而言,白酒消费信托的“实物+现金收益”更侧重“消费功能”,货币回报只占据较小比例。而此前的白酒信托,大部分产品模式为投资者可自由选择现金和实物行权两种方式,换言之就是附带实物分配选择权的固定收益产品,增加实物提取交易设置的目的,是为投资者获取收益增加另一种多样化的渠道方式。

例如中粮信托曾经推出挂钩酒类的集合信托,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特定资产——歌德盈香中国陈年白酒珍藏套装,并做结构化设计,发行总规模4000万元。其中优先级受益人最高收益率:9%/年,同时享有提取标的特定资产单位(实物行权)的权利。一般级受益人以其交付的信托资金为限保障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和信托收益,不可实物行权。现金收益来源为项目到期后由歌德盈香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回购。

而在消费信托领域,从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仍为首次尝试涉水白酒领域,但实际交易结构与此前行业内已落地项目基本趋同。消费信托类产品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孵化,已成为一种趋于常态化的业务模式,逐渐被多家机构密集复制至不同消费领域。

仅公开信息来看,涉水机构就已包括中信信托、长安信托、北京信托、西藏信托等,覆盖领域涵盖旅游、养老、珠宝、汽车、通讯、图书等诸多领域。

从目前已经落地项目来看,主流交易结构大致趋同,大多为消费实物或消费权益+货币回报模式,对应而言,此类项目募集的资金也通常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购买约定产品的消费权益,另一部分则将归集到信托公司,由公司进行沉淀资金投资运作。

其中前一部分是这类消费信托运作原理的基础,相比某产品或者服务的单独购买市价,信托公司具备集中采购带来的价格优势和资源协调带来的品质优势,这部分一方面可为产品带来购买吸引力,另一部分也使得信托公司可以在其中获得部分价差收益。

而更加具有想象空间的则在于第二部分,信托机构运作此类产品,可以利用资金归集来实现金融化运作。不但可以给予投资者更高现金收益,信托公司也可以在报酬方面获得利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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