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智奎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实施意见》既为贯彻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又是重庆以往户籍制度改革的总结和深化,是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在户籍制度方面的一次整体构建。
9月7日,重庆市政府召开月度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进展。
此前9月2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智奎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实施意见》既为贯彻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又是重庆以往户籍制度改革的总结和深化,是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在户籍制度方面的一次整体构建。
2010年7月12日,重庆正式启动户籍改革,目标确定为,力争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从当时的28%上升到60%到70%,约1000万农村人口转为市民。
此次颁布的《实施意见》,目标调整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推行居住证
从农村到城市,“转户口”一词或成过去。
“不是转户口,”重庆市发改委副主任杨树海阐释,“去年国务院发布的《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里边很明确,城乡户口登记统一,从今年开始就不再区分你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户口,都是居民户口。”
他说,已经“不存在转与不转的问题”,“转不转的问题”只存在于上一轮农民工为主体的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那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
此次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就是创新人口管理制度。一是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二是制定居住证实施细则,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当地居民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加快建设全市自然人信息数据库,建立分区县的年度人口台账,使人口信息管理制度更加健全。
“原来很多制度设计都是以城市、农村来做安排的,农村有土地,我们对他的福利设计就低于城市,城市没有土地,福利相应较高。”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田培忠坦陈,而这种鸿沟将消失。
“消除城乡差别化还需要时间,但相关部门已做深入思考。”他说,一是逐步消除。如果一次性消除,意味着财政需要拿出很多资金,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二是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当前急需解决的困难群众的问题,比如城乡低保。
根据《实施意见》,重庆拟以居住证为载体,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让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将推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农村产权等与户籍制度相关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人口跟着产业走
此次改革中,务工状况成为落户中的核心条件。随着“人口跟着产业走”的战略布局,重庆或将产生更多的产业工人。
重庆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制定了不同的落户条件。在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坚持以务工经商5年和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落户可放宽到3年;在城市发展新区城区,务工经商年限放宽到2年,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不受务工年限限制,以聚集产业人才;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为减载人口,保持3年务工经商年限不变,对两区域内的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落户不受此限;对在一般小城镇落户的,坚持以就业为前提,对产业基础较强的中心镇放开落户限制。
根据《实施意见》,重庆将针对招用转移人口数量较多的大型企业和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定向培训、招工的企业,还采取允许建设“倒班房”等生活服务设施或给予企业培训费用补助等鼓励措施,促进产业人口聚集。
城市发展新区成为人口转移的重要区域。根据文件,重庆拟着力引导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人口向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特别是城市发展新区转移,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到这两大功能区落户,进一步释放人口红利和改革红利。
同时,重庆拟建立人口转移与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用地协同发展的机制,按照人口分布配置相应的土地和财政等要素资源。
重庆市公安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石宏介绍,从2010年8月至今,重庆市累计转户420万人,转户人数占户改前全市农村人口的20.7%,其中,农民工及家属转户342.7万人,占转户总数的81.6%。
据悉,此次改革将在试点区县进行。杨树海表示,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区县意愿、各自所处区域位置等确定先行先试的对象,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