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益高达40% 许静的理财产品和“高中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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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益高达40% 许静的理财产品和“高中同学们”

本报记者 闫沁波 重庆报道

9月14日,据涉事当事人表述:当天公安机关向多名当事人透露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原总经理许静伪造公章多达10余枚,但由于案件还在调查当中,其他信息并未披露。

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同多名当事人沟通过程中发现,许静从2008年进入民生证券开始,长时间在推销高收益产品,年收益可以高达40%,但多款产品漏洞重重,甚至在2012年开始推销民生证券“原始股”,而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民生证券并未进行过增资扩股,只是进行了有限公司向股份有限公司的转制。

2008年开始推销,

年收益高达40%

9月10日,民生证券发布公告称: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许静涉嫌伪造公司印章、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民生证券公告表示,案件纯属许静个人行为。

当事人赵先生,自称是许静高中同学。他向记者表示,2008年许静进入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开始,就通过许静进行理财。

“没有合同,钱全部进入许静账户,许静自称民生证券资金管理负责人,每年收益高达30%到40%。”赵先生如此表述。

每年结算一次收益,最开始的3年每年都会兑付收益,“但本金也越投越多。”赵先生这样说道。

赵先生称,到2012年,许静又告诉他民生证券打算上市,可以认购原始股,每股价格5元,且只有高管可以认购。他表示,许静曾经向其出示过认购原始股相关合同、收款凭证、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资料等书面材料,但表示不允许拍照和复印。

于是赵先生又通过许静的名义认购民生证券“原始股”,却未获得任何股东权利证明文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直到2014年末民生证券才公布了其上市计划,而在2012年民生证券也未进行增资扩股,只是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据多位当事人表述,从2008年开始,通过许静的亲戚朋友与其结识,当时许静就向当事人推销民生证券的相关基金产品,并在此后多年当中均兑付了相关产品本息。直到这款所谓的新三板基金才出现无法兑付的问题。

新三板基金难以兑付,

伪造10余枚公章

而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基金委托理财协议》则显示:当事人与许静共同出资购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新三板投资基金,当事人出资1000万,许静出资2500万。

合同还约定许静作为该笔资金的代持人代为投资,在许静无法履行相应义务时,民生证券需承担许静相关义务,包括兑付投资款及收益。

合同显示该基金存续期为3个月,从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12月12日,除去各项相关费用后,固定收益为12%。

“每个当事人情况不同,但许多是在今年5月份和7月份开始,难以获得兑付的。”一名高姓当事人这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有基金行业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权益类投资基金产品,在基金合同中一般不会约定固定收益,除非合同中设定股东回购条款,可以是必须回购,也可以是触发一定事件才回购(称之为估值调整合同),或者能事先确定有另外的股东能够溢价受让。”

9月14日,据当事人表述:当天公安机关向多名当事人透露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原总经理许静伪造公章多达10余枚。

当事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述:其签订合同的地点为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许静的办公室内,并且当时有许静民生证券的同事在场。

而在民生证券官网中表述民生证券客户资产管理在严格遵循以价值为基础的投资理念的前提下,主要通过严格授权、规范流程及集中研究来控制投资决策风险。

当事人因此质疑民生证券内控漏洞,导致许静长期以民生证券名义进行资金募集,且获得公司不断提拔。“最终在2013年升任长风街营业部总经理职位。”前述当事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编辑:曾芳,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zengfang@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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