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二重集MTN1”暂停交易 二重集团重整或成定局?
导读
国机集团与一般债权人的利益一致性高于天威案例。理由为,兵装集团和国机集团均有对子公司进行委贷,但兵装对天威集团的委贷拥有上市公司保变电气股权质押的强保护,而在二重重装主板退市后,中国二重持有的股权价值大打折扣,国机集团与一般债权人面临相似损失考虑,国机集团难以轻易甩掉“包袱”。
本报记者 黄斌 北京报道
9月21日,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下称“二重集团”)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发生巨额亏损,其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下称“12二重集MTN1”)利息偿付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正在对本期中票偿债方案进行论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投资者利益,“12二重集MTN1”于2015年9月21日下午开始暂停交易。
而就在约一周前的9月15日,二重集团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二重重装”)因无法清偿债务被债权人向德阳中院提请了重整申请。
对此,中债资信机械行业研究团队分析师李树磊分析称,二重集团及二重重装重整申请被接受的可能性很高。理由是,二重集团于9月11日债权人提请重整,按照《破产法》规定,若二重集团及二重重装并未提起异议,德阳中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即2015年9月26日前)裁定是否受理。
若法院受理,则意味着所有未到期债务将视为到期,并停止计息。届时,“12二重集MTN1”将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本付息,因而事实上将处于违约状态。
事件涉及的两只债券分别在一个月内面临付息或还本情形,其中,“12二重集MTN1”将于2015年9月28日偿付利息5650万元;“08二重债”则将于2015年10月14日到期,届时需偿付本金3.10亿元及利息0.21亿。
连续四年巨亏
资料显示,二重集团原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央企,后于2013年无偿划转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机集团”),为我国重型机械行业“七大重工”之一。
在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的背景下,二重重装业务受挫,出现大幅亏损。受其影响,二重集团盈利状况亦大幅恶化,连续四年亏损。同时,其前期激进投资所形成的高额债务无法化解。
年报显示,二重集团2011年-2014年净利润分别为-2.47亿元、-28.14亿元、-32.48亿元及-83.76亿元,亏损不断扩大。2015年中报,公司净利润为-9.79亿,依然不见好转迹象。
长期亏损,导致二重集团偿债能力大幅下降。2014年起,该公司陆续出现多笔银行贷款逾期情形,各银行也相继停止对公司的贷款发放。相应地,其主体及债券的信用评级亦多次被调降,由最初的AA+下调至目前的CC。
目前,今年中报显示公司净资产为-72.26亿元,累计负债超过150亿元,已是严重资不抵债。
而二重集团近期引发市场关注的原因在于,其9月15日发布公告称,二重集团与核心子公司二重重装于2015年9月11日分别被其供应商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和德阳立达化工有限公司向德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重整申请。
“考虑到二重集团目前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同时根据德阳中院发布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竞争选任管理人的公告》。”李树磊称,二重集团及二重重装重整申请被接受的可能性很高。
招商证券固定收益研究院负责人孙彬彬指出,符合重整的条件有三: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三是尚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他表示,由于二重集团目前资不抵债、持续亏损,且存在逾期债务80多亿,已基本满足重整条件,法院裁定重整的可能性较大。
基于本息支付,可能出现两种情形。一是德阳中院在9月28日之前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则“08二重债”和“12二重集MTN1”将于法院受理重整申请之日视为到期并停止计息,届时,持有人应当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统一受偿。
第二种情形为,德阳中院在9月28日后的6个月内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在此情形下,二中集团要么于9月28日向债务人支付利息,要么未能按期支付利息,债权人可直接走破产程序。如果后续重整不成功而步入破产流程,所支付利息仍存在被管理人申请撤销的可能。
“债券持有人如期获得本期利息的概率已经偏低。虽然重整受理获裁定的可能性较大,为企业赢得喘息之机,但由于重整所需时间较长,后续债权回收率将受重整方案及实施进度的影响,需进一步跟踪母公司国机集团未来的态度及动作。”孙彬彬表示。
获救可能性高于天威集团
二重集团此次破产重整,与此前首例国企发行人债券违约的主角天威集团一起,成为市场的关注焦点。
今年4月,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威集团”)公告称,无法按期兑付“11天威MTN2”债券本年利息,创造了首例国企债券违约和银行间市场违约两个历史。其原因主要为,受其控股子公司天威保变盈利恶化影响。这一点,与二重集团类似。
9月18日,天威集团发布公告称,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天威集团及旗下3家子公司已具备破产重整的条件,确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与二重集团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不同,天威集团此次为主动申请破产重组。此次涉及相关债券为“11天威MTN1”、“11天威MTN2”,到期日分别为2016年2月24日、2016年4月21日。
由于债券是否违约,与发行人母公司的救助意愿息息相关,但两家公司未来获得救助的可能性,却存在较大差异。
中投证券固收分析师何欣分析称,二重集团母公司对中国二重的救助意向或高于天威案例。其原因为,二重集团2013年7月整体划入国机集团后,二重集团承担着国机体系内重型机械、大型锻造件、核电设备等重要业务职能, 部分业务涉及国防军工及国家战略工程。
其进一步表示,国机集团与一般债权人的利益一致性高于天威案例。理由为,兵装集团和国机集团均有对子公司进行委贷,但兵装对天威集团的委贷拥有上市公司保变电气股权质押的强保护,而在二重重装主板退市后,中国二重持有的股权价值大打折扣,国机集团与一般债权人面临相似损失考虑,国机集团难以轻易甩掉“包袱”。
“我们预计中国二重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概率较高,但最终发展至破产清算并不符合股东的最大利益诉求。包括中票持有人在内的债权人需要在持有人大会以及后续的破产重整协调会中更积极地寻求保护,此例有望成为后续企业破产重整阶段公募债权回收率衡量参考的经典案例。”何欣表示。
至于两例国企债券违约事件对市场的影响,孙彬彬表示,二者违约风险市场早有预期,对市场的影响可能仅存于心理层面。其提醒投资者,在资产欠配压力下,信用利差大幅走扩的概率较低,在目前信用利差已压缩至低位的情况下,需时刻警惕流动性风险。
尽管短期影响早已为市场所消化,但两例央企债券违约事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可谓深远。
何欣认为,未来更多的信用风险事件需走完从“违约-维权-回收”三个完整的信用事件处理流程,信用市场“正常化”的步伐没有间断。
其同时指出,尽管广西有色、舜天船舶等国有企业近期安度兑付期后,国有属性对信用资质的加成意念在市场中得到重新加强,但在市场化和国企改革加速的背景下,企业属性对信用品质影响下降是大势所趋。
“产能过剩行业的发行人值得高度关注,央企都扛不住,未来还会有更多信用事件爆发。”北京某券商固收研究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两例央企违约事件是打破刚性兑付的良好开端,未来投资者应加强基本面研究,降低发行人企业性质、政府支持等要素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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