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后,开工第一天,上海市交通委,给滴滴快的送来一份大礼。网约租车平台许可证的首发,被业界视为专车运营合法化的重大里程碑,更被市场认为是行政策略服务于互联网+的精准体现。从专车牌照的许可授权解析,管理部门态度松动,从原来的打击整治,升级为疏导管理。
尽管,未来管理过程中仍然需要解决若干问题,但这毕竟让诸多专车领域的关注者看到,管理部门不会简单地为了保护出租车行业而拒绝变革——这符合互联网+精神,更为科技进步赢得未来的市场空间做出了有效的背书。
然而,令人有些困惑的是,就在上海市交通委的表态颁布后不到三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标注网约出租车应该是“出租客运”,并应该安装行车记录仪与GPS定位系统等内容。
如果说上海市交通委的专车牌照,被互联网人看作改革破冰之举,那交通运输部的“征求意见稿”则引发了一些争议。虽然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承认之前出租车行业管理中的各种问题,但让人眼前一亮的却是对网约出租车的“特殊待遇”。这种“特殊待遇”本质就是一句话,“网约出租车”(专车)的唯一合法路径,是车辆需要有出租客运资质。那么问题来了,网络专车业务的核心车辆来源与成交动机,便是私家车运能在互联网时代的共享经济,可在交通运输部的规则中,“合法”的网约出租车是有出租客运资格的车。
笔者从征求意见稿解读到的信息是,“允许出租车接纳网约”,但却并未明确私家车共享经济能在市场环境下继续成长。似乎不难想象,会有多少原本希望利用闲暇时间赚点油钱的私家车主,特地会把车为符合出租车标准而大肆改装,外加申请一个出租车运营资格。
这一系列发生在国庆长假之后数天内的消息,不得不引发笔者如下的思考。
其一,在市场原则中,市场与用户需求匹配的模式才会具备顽强生命力,行政规则面对已经被市场论证的模式,是针对模式特征制定政策?还是单向制定政策?
其二,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决策失调。如果两个行政决策部门无法同步发出声音,对于高速成长的互联网科技行业来说,面对的是无所适从的困境。
其三,发文易,执行难——交通运输部的征求意见稿,一定程度上并不符合市场私家车共享经济者的实际需求。当行政轨迹与市场轨迹渐行渐远时,《管理办法》是否会雷声大雨点小,难以执行?
事实上,出租车行业已经太多年处在不合理规则的保护下,毫无成长性与竞争力可言。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扶持更具有竞争力的新兴科技行业,以及如何保护既得利益群体不被颠覆,才是核心的挑战与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