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被“假冒”溯源猜想: 资产荒时代的“狐假虎威”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张奇 2015-10-23 06:14: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平安信托被“假冒”溯源猜想: 资产荒时代的“狐假虎威”

“大家也不知道源头是谁,反正一下就传开了,”某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总经理称,“平安信托这个事其实是产品荒造成的,今天我们手上就没有信托产品,而大家又急着想推出产品,可能产品还在谈,或者还没开始谈就公布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借平安名义来发,平安反应很及时。”

见习记者 张奇 北京报道

21日,平安信托通过官网、订阅号等多渠道公开发表《关于假借我公司名义销售理财产品的严正声明》称,平安信托接到客户反馈,有第三方机构通过第三方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上海镶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柠檬财富、360财富、金斧子、恒天、福寿财富、搜富网、大管家理财网、多盈等)销售宣称由平安信托发行的“平安信托·鹏飞尊享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平安信托-磐晟安享收益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对此,平安信托表示,其迄今为止从未发行或准备发行上述两款产品,公司亦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销售上述两只产品。

凡假借平安信托名义销售所谓“平安信托·鹏飞尊享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平安信托-磐晟安享收益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的机构及个人,平安信托一经核实,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平安信托声明发出后,金斧子与恒天财富回应称未发行过上述两款产品。

平安信托声明引发争端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第三方销售渠道了解到,前述“平安信托·鹏飞尊享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发行机构标为“平安信托”、产品编号为XTCP1510212857。其产品介绍称,项目资金用途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及债券市场(央企、国企、城投AA、AA+、AAA高评级债券),项目总融资规模为5亿元,投资期限为12个月,投资门槛100万元,年化收益为8%-8.5%。并在其备注中写明,本期是第一期规模1亿(可募超),预计开放打款时间为10月26日,下期开放等通知。

这一募资规模、投资标的、收益率等信息一应俱全,同时也在多家网络平台销售的产品突然被告知是“冒牌”,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了一家发售过这一产品的金融分销平台,其渠道经理称,“确实没有这个产品,平安没有发行过,只是其它公司虚假发布这一产品”。同时该经理自相矛盾地表示,其产品都有正规渠道来源,“大部分产品都会核实,这个产品是一个例外。”

平安信托的一纸声明中涉及多家第三方平台,而并非所有平台承认其发售过平安方面产品,金斧子与恒天财富均予以回应。

其中,金斧子财富管理平台昨日晚间发表声明称,金斧子对产品销售有严格的筛选程序,从未与平安信托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合作销售“平安信托·鹏飞尊享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平安信托-磐晟安享收益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并称正在与平安信托积极沟通,了解核实情况。

另外,恒天财富董事长周斌向媒体公开表态,恒天财富并未发行过上述两款信托产品。此外,恒天成立至今也未发行过任何一款平安信托的产品。对于平安信托声明中提到恒天,其正准备向平安信托方面发律师函。

对此,平安信托再次做出回应。

“平安信托官方声明中提及的第三方机构均来自于客户向我司反馈的信息,我司确实收到并保留了客户反馈的短信、微信、邮件、网站截图等。”平安信托方面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为避免客户对该等虚假信息产生误解,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公司如实发布声明进行澄清,强调公司未委托客户所提及的第三方机构销售产品。”

“假冒”信托成因猜想

据平安集团反馈据其初步了解情况,是一家投资顾问公司发行了问题产品,假借平安信托的名义,并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销售。

“大家也不知道源头是谁,反正一下就传开了,”某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总经理称,“平安信托这个事其实是产品荒造成的,今天我们手上就没有信托产品,而大家又急着想推出产品,可能产品还在谈,或者还没开始谈就公布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借平安名义来发,平安反应很及时。”

有业内人士解释称平安信托目前面临这一争端,或是因为目前信托产品较少,一方面代销平台都着急将产品信息挂上网,其核实过程可能不够详尽;而另一方面经济下行,市场上大量资金都需要寻找出路,而信托以其较好的收益率和安全性,被投资者广泛关注,一旦产品挂出咨询者也会相应变多。

另有业内人士怀疑,上述两款产品或有洽谈过,“作为第三方机构,不会无缘无故发一个产品”。

平安信托在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回复函中表示,“对于多元化的项目标的,市场也会有多家机构参与竞争,不排除业务人员有过接触,但是我司产品的推出都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业务,风控,法律合规,资产监控等各个部门,我司禁止一切未经我司审批通过的产品在市场上宣传,我司也杜绝非我司认证的非金融机构销售我司产品,任何非法的宣传我们都将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并再次强调平安信托迄今为止从未发行或准备发行以上两款产品。

其实,“假冒”信托并不新鲜,不止平安信托,今年5月份北京信托也发布过类似声明。另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有十余条类似声明,提醒投资者警惕虚假信托信息,内容多数为不法分子“冒用信托公司名义销售假信托产品”、“收取信用卡或个人小额信贷办理手续费用,进行诈骗活动”等。而据记者的不完全统计,2013年类似的信托公司声明只有3条。

在业内人士看来出现上述现象,一方面是信托产品在高端理财市场上接受度越来越高。而另一方面,信托营销市场的混乱,如信托产品层层代销使部分投资者未能与信托公司直接接触,信息繁杂混乱也为这一现象的产生创造了温床。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信托公司主要的销售渠道为,人员直销、银行代销、证券公司代销、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等多种销售渠道并存。

某第三方理财代理机构总经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我们以前也销售过信托产品,不过没有和官方合作,因为没法和金融机构签合同。”

据了解,2014年《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又称“99号文”)横空出世,其执行细则规定,要严格执行信托产品营销各项合规要求:坚持私募标准,不得公开宣传;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禁止委托非金融机构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计划,切断第三方风险向信托公司传递的渠道,避免法律风险。同时,基于信托公司私募定位、合规推介、信息披露及客户培育等考虑,信托合同签订原则上应由信托公司和投资者当面签署。

这一文件下发意味着不少第三方机构都无法再与信托机构合作。

没有官方合作如何拿到信托产品?上述经理称,目前主要有两个渠道:较多情况是通过券商资管发出来的产品,因为券商可以和信托公司签署代理协议;另一方面也会对接部分员工直销,“员工也是为了做业绩”。同时他也表示,对于“假冒”信托投资者不必过于担心,“信托都会有专门的打款账户,投资者确定这一打款账户的真实性就可以了。”

(编辑:曾芳、辛继召,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zengfang@21jingji.com)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