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香港市场上市公司近年来频频爆出丑闻,投资者纷纷指责保荐人未能尽职,为加强保荐人监管,香港证监会早前曾向市场发出《有关监管保荐人及合规顾问的咨询文件》。据香港市场消息,迄今为止证监会共收到10份包括来自外资大行及中、小型本地证券公司的回应文件,其中外资大行主要关注管理层须为每宗保荐工作所负的个人责任,而对香港证监会关于保荐人须购买责任保险以便出事时补偿受损投资者的建议,则被一致反对。
据悉,香港证券经纪业协会的意见书指出,证监会建议保荐人公司须维持1000万港元的最低资本及购买保险,显然对财雄势大的外资大行有利,而本地小型投资银行未必能符合要求。该协会反对硬性规定购买保险,认为应由保荐人自行决定。
另外,包括高盛、摩根士丹利、美林及中银国际等12家大型投资银行,亦反对购买责任保险,认为大多保险公司并没有提供相关产品,即使将来有,保费也可能较贵,甚至高于所收取的专业服务费,因而将大幅增加保荐人成本,从而削弱香港作为集资中心的竞争力。这些外资大行同样认为此事应由保荐人公司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