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相关细则尚未出台———券商高调备战融资融券业务
□见习记者彭露
随着《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推出,券商苦盼已久的融资融券业务又成为了当前议论的焦点。各方均认为,券商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将对券商经纪业务甚至盈利模式带来极为巨大的影响。
“融资融券对整个券商行业是天大的利好。”一位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老总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欣喜。虽然券商开展融资融券的具体细则何时出台还没有定论,但市场中已经传来融资融券渐行渐近的风声。
完善内控 券商比拼速度
接受记者采访时,各家券商均认为,由于融资融券业务较之券商传统业务存在较大的风险性,因此各券商在完善风险控制和内控机制上的速度和力度,将决定其获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先后顺序。
有专家指出,最终确定的融资融券的实施细则,将对券商风险控制的能力、资产质量、经营的诚信度提出严格的要求,可能会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只有达到这些硬性要求的券商才能参与到这一业务中。
融资融券业务对于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制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长江证券研究员刘俊认为,券商相关部门需要时刻顶住客户股票的变化,这就将实时监控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而目前许多证券公司还不具备实时监控的能力,这是需要引起重视的。
“券商应当建立起一套严格的风险管理程序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匹配”,海通证券相关负责人对融资融券的内控机制相当看重。
一家券商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称,监管部门将会让内控机制达标,资产质量优秀的券商率先推出融资融券业务。先推出该业务的券商将会迅速吸引客户,经纪业务整个市场将面临客户资源的重新整合,所以考验券商的将是其完善内控的速度和力度。
如何开展还有待研究
“我们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研究还不深入,证监会相关的研究也是在比较晚的时候才正式开始的。”一家创新试点类券商的负责人透露。
该人士认为,由于诸如《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规仍然欠缺,所以具体如何做融资融券业务,还处于讨论阶段。正式推出融资融券业务可能要到2006年下半年。
而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是利用自营业务资产,还是允许拆借资金,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如果必须用自有资金,则会引导券商的投资倾向。比如,券商自营可能会投资于客户喜欢拆借的品种,从而谋求综合利益,而一旦券商在融券期间股票锁定,不能抛出,将影响到时机选择,不能做到在好的点位止盈或止损。如果利用客户的资金或股票,则必须有相应的股票抵押制度。
申银万国经纪业务总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不清楚融资融券业务将会由公司的哪个部门牵头实施,但肯定不应该仅局限于经纪业务一个部门。
几家券商的经纪业务负责人也表示,要等待相关法律法规定稿,才能确定各部门如何协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券商经纪业务盼来甘露
“《证券法》已经为融资融券业务开了一个口子,未来将出台具体细则。”海通证券相关负责人分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称,与融资融券相关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早在一年多前就发给了各大券商,领导层也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研究,相信出台终稿的时间不会太远了。
刘俊告诉记者,在香港,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重要的收入来源是融资融券带来的利息收入。如果内地证券公司获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对证券公司的经营模式、收入结构有很重大的影响。证券公司靠佣金收入支撑经纪业务的局面将会完全改变。
“2005年国泰君安的经纪业务实现利润超过1亿,其中权证交易功不可没。”国泰君安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钟阿康说,传统的经纪业务还是靠佣金吃饭,没有诸如权证交易等创新品种,经纪业务干旱局面很难打破。而融资融券业务将会是解救券商的甘露。
梁静分析融资融券业务将在两方面为券商经纪业务雪中送炭,一是促进市场交投活跃、提高成交量会起到重要作用,盘活存量资金会提升券商的经纪业务价值;二是会实现利差收入,利差收入主要表现在券商贷出资金(或股票)和融入资金(或股票)之间的利差。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