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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债券有望向货币基金开放

来源:证券时报媒体 作者:荣篱 2006-01-16 04: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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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荣篱  投资禁区或可解禁交易所债券有望向货币基金开放  自货币市场基金面世以来,该类基金就约定俗成“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但据消息人士透露,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本报记者荣篱
  投资禁区或可解禁交易所债券有望向货币基金开放
  自货币市场基金面世以来,该类基金就约定俗成“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但据消息人士透露,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颁布后将会改变这一状况。
  几乎所有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上面都写着“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首批货币市场基金尚在审议和方案讨论时,为了尽量减少争论及早推出,就回避了投资交易所债券的问题。从此,这就成了约定俗成,交易所债券成了货币市场基金的禁区。
  被访人士表示,这个“约定俗成”实际上是在特定环境下的产物,理由并不充分,甚至有些不可思议。据业内人士分析,货币市场基金不投资交易所债券的原因是,交易所的估值方法是按照市价法进行,而货币市场基金的估值方法则采用摊余成本法。由于估值方法不同,就干脆放弃了交易所市场,这种因为估值方法不同而限制投资范围的“理由”,实在有点本末倒置。
  实际上,“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的规定给货币市场基金带来相当大的困惑。根据去年半年报数据,某基金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因持有一定金额的交易所债券而引起市场较大关注。交易所国债和银行间市场的国债并无本质区别,很多品种国债可以同时在两个市场交易且互相转托管。仅仅因为估值方面的障碍,而将所有货币基金都排除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之外,似乎并不合理;而该基金的基金经理也辩称,在货币基金投资交易所债券方面,有关法规并没有明文禁止的条款。但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在契约中均有“暂不投资”的约定,就算不合理,契约也是必须遵守的。
  新规则将使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交易所债券成为可能。据称,新修订中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要求基金产品的估值原则必须一致,也就是同一产品必须使用同一种估值方法,不能因投资市场不同而采用不同的估值方法。专业人士表示,根据这一规定,货币市场基金在投资交易所债券时,仍然会采用摊余成本法,而不会以交易所的市价计算基金净值。
  据了解,目前基金业采用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是2001年11月颁布,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随着基金新品种的不断增加,此次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将一些新业务都囊括其中。有消息称,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除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外,其余均要求采用公允价值法。该办法可能于今年四月开始实施。
  链接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投资估值原则:
  1.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平均价或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
  2.未上市的股票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价低于配股价,按配股价估值。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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