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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企苦争铁矿石定价权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张明 2006-03-21 08: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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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
  
  当前国际铁矿石的价格谈判机制始于1981年。谈判分为亚洲市场和欧洲市场。在亚洲市场上,由日本钢铁业的代表新日本钢铁公司、韩国钢铁业的代表浦项制铁公司,与全球铁矿石三大供应商———巴西的淡水河谷公司、澳大利亚的必和必拓公司和力拓公司———进行谈判;在欧洲市场上,由欧洲钢铁业的代表法国阿赛洛公司与三大供应商进行谈判。在每年的4月1日之前必须形成价格协议,并以此作为亚洲和欧洲铁矿石的基准价格。从2004年起,上海宝钢公司作为中国钢铁业的代表,开始参与亚洲铁矿石价格谈判。

  2003年,我国已超过日本成为全球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2005年我国铁矿石进口量高达2.75亿吨,全球铁矿石贸易增量几乎100%流向中国。

  按常理,作为全球铁矿石最大进口国,中国钢铁业应该拥有相当的国际铁矿石定价权,在国际铁矿石价格谈判中为自己争得有利的条件。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钢铁业集中度低制约集体定价力

  2005年国际铁矿石价格的大幅上涨,对铁矿石进口依存度已经超过40%的中国钢铁业形成了强烈冲击。

  中国钢铁企业缺乏集体谈判能力。一方面,我国钢铁业的行业集中度偏低。例如,2002年中国最大的10家钢铁生产商的产量占中国原钢产量的50%,2003年这一比率下降到38%。在中国国内排名第一的上海宝钢集团的年产量仅为2000万吨左右,不到新日本钢铁公司的一半。韩国仅浦项制铁的钢产量就占全国钢产量的65%;日本5家钢铁企业的钢产量占全国钢产量的75%;欧盟15国中6家钢铁企业钢产量占欧盟整个钢产量的74%;阿赛洛钢铁公司几乎囊括了法国的钢铁生产。因此,国外的钢铁企业容易“形成一个拳头说话”,代表企业能够真正代表整个行业的利益。而中国钢铁企业则显得力量分散,上海宝钢的代表力相对不足。另一方面,中国的钢铁企业向来缺乏集体采购意识,往往在国际铁矿石市场上各自为战,在价格谈判时难以形成合力,因此在谈判的过程中不能发挥与自己进口份额相称的作用。
  
  集体行动 以印制澳巴

  2006年,谈判对手们依然来势汹汹。最初,巴西淡水河谷公司提出,希望2006年度铁矿石价格上涨40%,以弥补巴西货币升值带来的损失,而力拓公司与必和必拓公司也以印度铁矿石的现货价格远高于协议价格,以及2006年全球铁矿石市场的需求依然旺盛、特别是来自中国的需求非常强劲等为由,坚定支持淡水河谷公司的涨价要求。经过前几轮谈判中需求方的斗争,三大供应方作出了让步,但仍然坚持铁矿石价格应上涨10%-20%。种种分析表明:10%是三大供应方提出的底线,而事实上三大供应方的心理底线应该是,2006年的铁矿石价格至少不下降。

  为了避免重蹈2005年的覆辙,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协调下,2006年1月,宝钢、鞍钢、首钢等16家国内大型钢企齐聚河北邯钢,商讨2006年度国际铁矿石谈判的策略。会议达成了“大钢厂拧成一股绳,统一思想,协调行动”的共识,决定联合起来争夺国际铁矿石谈判的定价权,以避免重蹈覆辙,在更大程度上保护中国钢铁业的利益。

  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也通过不同的方式支持我国企业争取铁矿石定价权的行动。

  为避免日本企业再掀“波澜”,中国钢铁业以印度为砝码,增强自己与全球三大供应商的谈判力。从2005年起,中国从印度进口的铁矿石已经超过了巴西、仅次于澳大利亚。2005年9月,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与印度矿业协会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这无疑可以缓解来自巴西和澳大利亚供应商的提价压力。

  但是必须指出,作为铁矿石供应商,印度也能从涨价中获得好处。为了避免印度钢铁公司落井下石,中国钢铁企业应该和印度钢铁企业签订长期双赢协议,例如答应印度钢铁企业提出的以铁矿石换取焦炭的方案。

  然而要提高国际铁矿石的定价权,绝非一夕之功。中国企业虽然通过努力提高了集体谈判能力,但是由于在境外参股、产品附加值和长期采购方面远远落后于日本企业,因此在2006年的谈判过程中,不能排除日本企业再次“发难”的可能。

  我们预测,2006年度的国际铁矿石价格可能难以下降,如果能够把今年铁矿石涨价幅度控制在10%以下,中国钢铁业的集体行动就没有失败;如果能够把涨幅控制在5%以下,中国钢铁业就初步显示了自己在国际谈判桌上的力量。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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