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江淮汽车新增4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3月25日,消费者李**(手机尾号 5390,用户ID 00666554)反映其于2024年03月25日通过现场购买普通乘用车。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重做,更换,赔偿损失,退货。
- 处理结果:2024年03月28日,双方自行和解或者投诉人撤回投诉
- 处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3月18日,消费者李**(手机尾号 5390,用户ID 00666554)反映其于2024年03月18日通过现场购买普通乘用车。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重做,更换,赔偿损失,退赔费用,退货。
- 处理结果:2024年03月28日,双方自行和解或者投诉人撤回投诉
- 处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3月17日,消费者张**(手机尾号 7671,用户ID 03998232)反映其于2024年03月17日通过现场购买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售后服务->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问题,要求修理,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赔偿损失,退赔费用,补足商品数量,退货,更换,重做。
- 处理结果:2024年03月28日,双方自行和解或者投诉人撤回投诉
- 处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3月15日,消费者候**(手机尾号 0539,用户ID 03998170)反映其于2024年03月15日通过现场购买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人身权利->擅自扣留财物问题,要求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
- 处理结果:2024年03月28日,双方自行和解或者投诉人撤回投诉
- 处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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