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新宝股份新增2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石家庄市新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3月19日,消费者赵**(手机尾号 4558,用户ID 03842511)反映其于2024年03月06日在京东商城(红豆电热毯旗舰店)通过网购购买电热毯。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其他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
- 处理结果:2024年04月11日,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石家庄市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3月02日,消费者刘**(手机尾号 1777,用户ID 04128529)反映其于2024年03月02日在京东商城通过网购购买其他家用小电器产品。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更换。
- 处理结果:2024年04月12日,未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