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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库集中收付范围扩大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孟凌云 2001-01-04 1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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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起,六省区使用的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而不再经过主管部门层层下拨。
北京1月4日消息:来自财政部的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黑龙江、江苏、海南、云南、山西、新疆六省区使用的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而不再经过主管部门层层下拨。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这是继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部分粮库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后,对整个财政资金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又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将改变目前由财政拨付到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逐级下拨到用款单位的办法,而是由财政根据部门预算和工程建设进度,通过代理支付银行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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