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月11日消息:厦门市围绕到2005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总体发展目标,从经济发展、科技水平、社会进步和人口素质三个方面,依据国际上常用的标准和国家计委制定的基本现代化标准,拟定出9项指标作为厦门2005年的基本现代化标准。
据《经济日报》报道,现代化标准分为下限标准(前一个数字)和上限标准(后一个数字):
户籍人口人均GDP为7200美元和10000美元;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50%和60%;研究开发投入占GDP的比重为2%和2.5%;信息化综合指数为80%和85%;恩格尔系数为35%和30%;城市化水平为70%和75%;人均期望寿命为75岁和78岁;万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为1200人和2000人。另外,环境保护定量考核评分为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