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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事务所三年内全部过渡至合伙制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韩杨 2001-01-17 18: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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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助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李勇说,证券业事务所应该在2-3年的时间内全部完成向合伙制的过渡。
北京1月17日消息:财政部部长助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李勇在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和突出对有证券资格的事务所的管理,重心就是以进一步推动规模化和严抓质量监管为着眼点,加速促进证券业事务所建设。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李勇强调,要提升证券业事务所的风险控制力,推行与之责任相应的合伙制组织形式。证券业事务所必须首先推行合伙制,现有的有限责任证券业事务所,应该在2-3年的时间内完成向合伙制的过渡。

  据介绍,2001年证券业事务所的监管目标是,第一,试行证券业务的报备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控;第二,要把存在质量和职业道德问题,以及有投诉举报的事务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第三,对于发现的问题查深查透;第四,对查出的问题的处理要及时落实。他说,今后证券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市场运作规则,建立退出机制,通过质量监控和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证券许可证的年检,剔除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事务所,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对事务所的综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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