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9日消息:据悉,目前已有30多家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希望成为工商企业等非金融类法人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结算代理人,中央债券登记结算责任公司也已经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第一批非金融机构近期有望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结束我国债券市场的分割局面,建立全国统一的债券市场早已成为理论界的呼声,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戴根有也在不同场合表达了这一政策意向。去年4月,戴相龙签署中国人民银行2号令,下发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其中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规定,“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都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的参与者,但无具体操作办法。10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又下发了《关于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部门问题的通知》,中央债券登记结算公司也有了相应的操作办法。非金融企业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入了可操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