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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者究竟有多坏

证券之星 作者:戴庆民 2001-04-26 18: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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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者实在太可恶!他们就象强盗,本质上与张君无异,被盯上的上市公司则象个怨妇,“强盗”横行无忌,“资产重组”有时就象一块遮羞布,被“强盗”蹂躏后一群散户人家只好自认倒霉,迫不得已等着政府来收拾残局。
有一位“海龟”之洋博士,挟成功投资华尔街之威,兴冲冲的欲在沪深股市捞一票,120元买入亿安科技2万股,该君预测可在200元获利了结,但一年之后居然已跌破30元,只剩下个零头。痛惜之余,该君含羞愤去美。今日公告了证监会查处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后,操纵股价的四家投资咨询公司被没收并罚款共计8.98亿元,该君损失的200多万人民币权当捐献了国家,心里可以稍安。

在去年底指数2100点的时侯证监会曾放言要查处28家违规操纵市场者,时隔半年指数重上2100点后终于公布了第一家。从市场层面来看,投资者总是把如此信息看作利空,而政府从治理市场来看,则不得不认真查处,否则“三公”原则何在?所以一般的情况是政府先把问题搞的差不多清楚了,然后在时机成熟时再公布,或许以后就不公开了。

从亿安科技的股价操纵案来看,四家咨询公司真正出货当在市场传闻被查处之时的连续跳水放量,依此算来赢利在10亿左右,刚好让他们白辛苦了一趟,但即使如此,笔者还有几处疑问,一是“联手操纵”的依据是什么?四家咨询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没有提起。在国外一般是讲act in concert(一致行动),并且有严格的内涵。二是依据“证券法”的那几条,应当受处罚的太多了,为何只是“亿安科技”?其它的什么时候公布?三是“证券法”的可操作性不强,象“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全天下的机构都这样,基金可以申购新股无上限,别的机构只能被迫违规,这样的法规条文无异于“逼良为娼”。四是投资“亿安科技”损失的投资者是否应当获得赔偿?投资者算投资失误还受到欺骗,在4月24日“价格操纵问题国际研讨会”上,副主席高西庆认为价格操纵是证券市场欺诈行为的一种,那么投资者就应当获得赔偿。

操纵市场者实在太可恶!他们就象强盗,本质上与张君无异,被盯上的上市公司则象个怨妇,“强盗”横行无忌,“资产重组”有时就象一块遮羞布,被“强盗”蹂躏后一群散户人家只好自认倒霉,迫不得已等着政府来收拾残局。现在这个“系”那个“系”的牛得很!控制了那么多上市公司,真正用情专一、“一夫一妻”的没有!“资产重组”是假,炒做股票,通过编制“题材”骗取散户投资者是真。笔者统计研究过一些庄股,大多数属这种“强盗”型。

在证券市场,“联手”操纵的案例数不胜数,政府一喊打吃亏的是散户,所以有时侯政府也只是私下里干,操作不透明。如果“猫抓耗子人人喊打”的话也未免太悲哀了,最终“猫”也可能与“耗子”谈判,受伤的只能是无辜的散户。所以笔者认为制度的不健全才是这个市场的致命伤,完善制度是当务之急。“耗子”养壮实了,该是反哺散户的时候了。(徐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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