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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注册登记实行“并联审批”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高慧颖 2001-08-14 08:54:20
沪上传统的“一级一级往下批”的企业登记“串联式审批”模式,将全部转变为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并联审批”。
上海8月14日消息: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门八月十三日证实,上海日前已正式印发了《上海市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办法》,此举意味着沪上传统的“一级一级往下批”的企业登记“串联式审批”模式,将全部转变为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并联审批”。

  据中新社报道,所谓“并联审批”,是指在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时,对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由相关的行政审批部门实行同步审批。其基本要求为: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

  据了解,这种新出台的“并联审批”的基本程序,是先由申请人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企业设立或变更的申请,工商部门提供相应的登记须知;涉及行政审批项目,工商部门则向申请人提供各行政审批部门编写的《前置审批申请须知》,由申请人阅读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发送给有关行政审批部门。相关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逾期不答复的则视为批准。工商部门再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对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企业,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发一定期限的营业执照。

  这种新的审批办法比起原先的“串联审批”来,省却了企业往返奔波的次数,提高了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据了解,上海在今年上半年就有五千多家企业先期经由这种“并联审批”方式快速办理了开业手续。上海市工商行政部门在积极探索既宽松又规范的企业设立制度的同时,还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全面清理六百多个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与WTO不相适应的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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