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产业追踪 - 新兴产业 - 正文

新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免税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高慧颖 2001-08-17 09:13:12
北京8月17日消息:北京市政府年初颁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记者昨天了解到,关于这项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已出台。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目前政府针对高新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的,在免三年减三年后一律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产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是:对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盈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