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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徐小平 2001-09-19 21: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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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获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今年内将完成首批50万人参保的工作任务。
广州9月19日消息:广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获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今年内将完成首批50万人参保的工作任务。这是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在今天举行的广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所作的《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报告》中宣布的。

  据《新华网》报道,这份《报告》指出,广州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具体政策主要有:

  一,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退休人员的单位,还要按退休人员人数乘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75%一次性交纳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金。这主要是考虑广州地区医疗消费水平较高,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需求而定的。个人则交纳本人工资的2%,由单位每月代扣代缴。

  二,个人帐户除个人缴费的2%外,单位缴费暂按总体水平的52.9%划入个人帐户。具体先按每年100元基础金划到每个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然后按年龄分四个档次再次划入:不满35周岁的职工划入本人工资的1%,35-45周岁划入2%,45周岁至退休前划入2.8%,退休人员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1%划入,体现对老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照顾。预计全市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年均有858元左右。

  三,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按照不同级别医院,支付80%-90%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个人支付,退休人员自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70%。起付标准分医院级别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10%确定。具体为一级医院4%(759元),二级医院6%(1138元),三级医院10%(1897元)。今年的最高支付限额约为7.58万元。

  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适当解决。企业职工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缴费率为上年市职工平均工资0.26%,即个人每月缴4.1元,主要解决一个年度内个人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超出封顶线7.5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解决90-95%超“封顶”的费用,一年累计最高支付约15万元,相当于把“封顶线”提高到24万元左右。

  五,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减轻职工个人自负费用的负担。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设计了四各项目,分别是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和个人帐户补充保险。目前住院补充保险缴费为每年151元?人,门诊慢性病补充保险缴费为246元?人,门诊特定项目补充保险缴费为75元?人,个人帐户补充保险缴费为113元?人。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年内二次以上住院时,其起付标准可以降低1?4-1?2;按比例自付的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基金再给予70%的支付,使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从80-90%,分别提高到94-97%;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老年慢性病起付标准以上的门诊费用,70%由补充保险基金支付,年累计最高支付额为4.7万元。

  六,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普通国家公务员的医疗补助项目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基本相同,以落实国家关于不降低公务员合理医疗保障水平的政策精神。

  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选择任何定点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医疗机构就医。门诊病人看完病后,可以在医院药方取药,也可以持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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