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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金融机构可通过联网持有结算在港债券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王笑梅 2002-01-15 2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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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日前达成原则性的合作方案。
北京1月15日消息:香港金融管理局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日前达成原则性的合作方案,香港金管局将通过其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与中央结算公司的政府债券簿记系统联网,使内地经批准可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能通过跨越两个系统的联网持有及结算在香港的债券。

  据新华网报道,据介绍,由于香港金管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和香港的港元及美元支付系统联网,上述国内投资者将可通过联网进行港元及美元即时货银两讫的结算,从而减低因地域时差所引起的结算风险。再加上香港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将于欧洲结算银行的欧洲结算系统发展双向性联网,内地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与香港联网的渠道持有及结算欧洲结算系统内的世界各地债券,更可在亚洲时段以即时货银两讫方式结算于世界各地发行的美元债券。此举将加强内地投资者在跨境债券买卖时的风险控制,从而获得更安全、有效的结算服务。

  中央结算公司是财政部授权的办理全国国债登记托管结算业务和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金融债券和其他债券提供登记、托管、结算及代理还本付息服务的机构,并可办理外币固定收益证券的托管、跨境结算和组织办理相关的资金结算及国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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