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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证监会:中天勤等5家事务所未过年检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施东 2002-03-02 1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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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证监会联合批复,同意中国注会协会对中天勤、华伦、中联信、深圳同人、深圳华鹏等五家事务所不予通过年检的意见
北京3月2日消息:日前,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批复,同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中天勤、华伦、中联信、深圳同人、深圳华鹏等五家会计师事务所不予通过年检的意见,并收回该五家事务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证券许可证;同意对中审、天一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限期整改的意见,不予换发该两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的证券许可证;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证券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的,收回其证券许可证。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据悉,中注协在此前递交的处理意见请示中指出,在对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2000至2001年度证券许可证年检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时发现,以上7家会计师事务所不具备通过年检的条件。


  中注协的具体意见如下:


  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因严重执业质量问题,吊销执业资格的行政处罚正在办理(注:执业资格已被正式吊销),不予通过年检并收回其许可证。


  二、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中未遵守准则、规则,并且该所具有证券许可证注册会计师不足规定人数,不予通过年检并收回其许可证。


  三、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涉嫌"麦科特"欺诈舞弊案件,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不予通过年检并收回其许可证。


  四、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许可证注册会计师不足规定人数,不予通过年检并收回其许可证。


  五、中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完成工商登记并且未申报证券许可证年检,不予通过年检并收回其许可证。


  六、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其分支机构(原湖北立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中未遵守执业准则、规则,并且该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且未严格实施,不予通过年检,限期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


  七、天一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控制制度难以有效实施,不予通过年检,限期在两个月内进行整改。


  又讯据中注协公告称,经财政部、证监会批准,70家会计师事务所、1871名注册会计师通过了2000至2001年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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