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月30日消息:深圳证券交易所修改股票例行停牌时间的特别提示,自2002年4月1日起,本所上市公司于交易日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时,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例行停牌时间将由原交易日上午停牌半天(即2个交易小时)改为交易日上午开市后停牌1个交易小时,即自上午开市时起停牌1个交易小时,10:30恢复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留意。
据上证报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特别提示决定自2002年4月1日起,将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例行停牌时间由原交易日上午停牌半天(即2个交易小时)改为交易日开市后停牌1小时。